技術管理36講筆記26—如何保證項目有效執行

怎麼保證項目有效的執行、過程可控、執行結果符合預期?可以從兩個角度分析:

  • 項目資源和條件充分情況,項目負責人制定計劃,列出項目每個要點,項目成員按計劃執行就能把項目做好,這是每個管理者都希望有這樣的一方案,但這種情況基本不存的,每個項目不同、公司不同都會有不同問題,更沒有一個方案能適用於所有項目,所以這種情況就不展開分析。
  • 列出項目關鍵要點,即有那些項目要點不能完成,項目就很難有效的實施,列出這些關鍵要點作爲項目執行有價值的參考,經總結影響項目的關鍵要點大概有以下四點:

影響項目有效執行的4個關鍵要點

  • 目標不明確、不具體,目標沒有具體到執行者可執行的程序,例如:月底系統的併發性能要達到500bps,開發人員不知道從何着手優化;或者目標雖然達成一致,但項目目標的時間、質量和效果的理解上有偏差,沒有一個清晰可衡量的目標。
  • 項目負責人不明確,項目負責人不明確有兩種情況:1、這個項目中相關團隊的負責人不明確,例如:很多負責開發的團隊負責人認爲,他們的責任就是把自己份內的事做行了(即完成開發任務),而團隊負責人是要把該項目中有涉及到項目執行、團隊協作等所有事務都要負責;2、另一種是項目總負責人不明確或總負責人無效,項目總負責人不明確經常發生在多部門協作或多團隊合作中,大家都理所當然的認爲他們共同的領導就是項目總負責人,但實現上大家共同的領導經常忙於其它事務,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來管理項目,項目總負責人形同虛設,導致結果就是項目總是出問題,然後大家就怪這個怪那個。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經常被忽視。
  • 缺乏基本的流程和機制,或者有機制但沒有人監督執行。有的項目團隊有機制也有人監督,但大家不願意執行,這就是執行力問題。
  • 溝通不到位、信息不對稱,項目中在一些事上沒有達成共識,由此產生協作上的偏差。

項目有效執行四要素

以上四個問題可以歸結爲“項目執行四要素”,即目標清晰、責任明確、機制健全、溝通到位。

  • 目標明確:目標要清晰到可執行的程序。
  • 責任明確:有唯一的總負責人對整個項目的結果負責。
  • 機制健全:靠機制去推進,不能完全依賴人的主動性。
  • 溝通到位:項目內達成共識和進展的通報。

這四個要素可以擴展爲12個問題,如果項目執行不理想,可以參照問題清單對項目進行診斷。

要素

 檢查項

檢查標準

目標明確

目標是否明確,符合smart原則

完合明確
目標是否有效傳達 傳達非常有效
變更是否同步 同步非常及時
責任明確 是否有明確且唯一的總負責人 非常明確
各合作方負責人是否明確 非常明確
總負責人和各方負責人是否知曉並認同該角色 非常清楚
機制健全 沒有成形的機制 機制非常成熟
機制雖有,沒有人確保執行 執行非常到位
機制雖多,沒有抓住關鍵環節 非常高效簡潔
溝通到位 溝通是否主動,還是總在等待 非常主動
溝通是否達成一致,並就結論double check,並通報 完全理解並通報
溝通是否閉環,還是經常石沉大海 一跟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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