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引用類型強制轉換(個人讀書筆記很簡單別點)

     之前一直以爲java引用類型的強制轉換是隨便一種到另外一種,今天才發現不是,唉,還是語法基礎不夠啊!

     這玩意針對於父類和子類多一點

    

      比如上面的代碼,record.get("col1")得到的是Object類的對象,而Object類是所有類的父類(超類),父類對象給子類對象賦值,要進行強制轉換,因此加了一個    (Long)   ,注意這裏是引用數據類型Long,而不是基礎數據類型long,Long類型是Object類的子類!!!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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