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java.lang.object

什麼是Object類
Object類是所有Java類的祖先。每個類都使用 Object 作爲超類。所有對象(包括數組)都實現這個類的方法。
在不明確給出超類的情況下,Java會自動把Object作爲要定義類的超類。
可以使用類型爲Object的變量指向任意類型的對象。
Object類有一個默認構造方法pubilc Object(),在構造子類實例時,都會先調用這個默認構造方法。
Object類的變量只能用作各種值的通用持有者。要對他們進行任何專門的操作,都需要知道它們的原始類型並進行類型轉換。例如:
Object obj = new MyObject();
MyObject x = (MyObject)obj;

Object()
默認構造方法
clone()
創建並返回此對象的一個副本。
equals(Object obj)
指示某個其他對象是否與此對象“相等”。
finalize()
當垃圾回收器確定不存在對該對象的更多引用時,由對象的垃圾回收器調用此方法。
getClass()
返回一個對象的運行時類。
hashCode()
返回該對象的哈希碼值。
notify()
喚醒在此對象監視器上等待的單個線程。
notifyAll()
喚醒在此對象監視器上等待的所有線程。
toString()
返回該對象的字符串表示。
wait()
導致當前的線程等待,直到其他線程調用此對象的 notify() 方法或 notifyAll() 方法。
wait(long timeout)
導致當前的線程等待,直到其他線程調用此對象的 notify() 方法或 notifyAll() 方法,或者超過指定的時間量。
wait(long timeout, int nanos)
導致當前的線程等待,直到其他線程調用此對象的 notify() 方法或 notifyAll() 方法,或者其他某個線程中斷當前線程,或者已超過某個實際時間量。
方法使用說明編輯
1、equals()方法:用於測試某個對象是否同另一個對象相等。它在Object類中的實現是判斷兩個對象是否指向同一塊內存區域。這種測試用處不大,因爲即使內容相同的對象,內存區域也是不同的。如果想測試對象是否相等,就需要覆蓋此方法,進行更有意義的比較。例如
class Employee{
… //此例子來自《java核心技術》卷一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therObj){
//快速測試是否是同一個對象
if(this == otherObj) return true;
//如果顯式參數爲null,必須返回false
if(otherObj == null) reutrn false;
//如果類不匹配,就不可能相等
if(getClass() != otherObj.getClass()) return false;
//現在已經知道otherObj是個非空的Employee對象
Employee other = (Employee)otherObj;
//測試所有的字段是否相等
return name.equals(otherName)
&& salary == other.salary
&& hireDay.equals(other.hireDay);
}
}

Java語言規範要求equals方法具有下面的特點:
自反性:對於任何非空引用值 x,x.equals(x) 都應返回 true。
對稱性:對於任何非空引用值 x 和 y,當且僅當 y.equals(x) 返回 true 時,x.equals(y) 才應返回 true。
傳遞性:對於任何非空引用值 x、y 和 z,如果 x.equals(y) 返回 true,並且 y.equals(z) 返回 true,那麼 x.equals(z) 應返回 true。
一致性:對於任何非空引用值 x 和 y,多次調用 x.equals(y) 始終返回 true 或始終返回 false,前提是對象上 equals 比較中所用的信息沒有被修改。
對於任何非空引用值 x,x.equals(null) 都應返回 false。
從這裏看出,上面的例子是Java規範的equals方法的標準實現,推薦用上面例子的寫法實現類的equals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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