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不理解這句話,後來我就明白了。
當你,選擇越多,後果越嚴重。選擇越多,相當於沒有選擇,自然,就不知道自己要去做什麼,要達到什麼地步。自然而然,你浪費在決策上,浪費在選擇上,最後,一事無成。
如果,你有一個清晰的目標,併爲之努力或奮鬥,那麼,最差,無非就是沒有達到目標而已。
取乎上而得乎中,無非,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這些都是可見的,可見即可得。
得失就像想把一個杯子裏的水全部換成液態金屬,並且還有時間的限制。也許,你換了一半後悔了。但是,水也只有一半了。液態金屬很可能只是普通的水銀。
不論如何,可預見總比模糊不得強很多。
所以,讓你的欲求簡單,少,並且清晰,那麼,最起碼,你的人生是幸福的。
貪多嚼不爛,關鍵是也咽不下。
喫不下去的東西,總歸不是屬於自己的。
世間萬物皆爲我所用,不爲我所有。
用時即用。無用而用非大用而誤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