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老族”現象。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請大家關注

http://politics.gmw.cn/2016-05/24/content_20231147_2.htm


但是我要說這是個事嗎? 沒有途徑解決嗎? 一定要 老人財產託管制度,鄙人認爲不妥,託管最容易出問題,老人託管了誰來監管,根據歷史過往來看,期望政府監管是完全不行的,期望老人自己監管,更加不可行,讓子女監管也不妥。 子女監管大部分是弱勢羣體,尤其是在中國。


所以我們應該廢棄 老人財產託管制度 。目前的情況基於各種法律框架是可以追究責任的。


基於誰收益誰擔責的原則進行推斷:

有子女依據合同法: 老人送入養老院採用終生合同,有子女支付費用,按遺產繼承順序或者劃分收益多少進行分攤。

無子女老人由所在小區居委會或者業主委會進行管理,其名下財產將老人去世後由居委會和業委會進行處理。


所以我有理由上面的文章是一篇 軟文,是爲 老人財產託管制度 造勢的!

我個人完全反對這樣一種 老人財產託管制度 ,尤其是在中國的大環境下,執行尤爲危險!!! 其中原由我就不明說了。 老人和子女面對這樣制度 是一個弱勢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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