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指令與創新

 

其實大家對問題的看法基本上可以歸結爲對創新技術的看法。舉一個例子,創新工場成立一年多來,搞了多個項目,按照李開復的說法是有點創新的項目。不過按照已經公開出來的項目介紹,這種創新也太那個了,就像大家等着大塊喫肉,最後卻端出麪筋做得肉菜。這裏的爭論在於什麼是微創新,我們可以是否像諾基亞手機換一換,或者像韓國手機一樣加點藝術色彩,就可以把東西拿出來大賣。如果覺得創新要像上述一樣,那就不用談了。我這裏舉幾個不同的例子,當年www的網頁從靜態轉爲動態,後來出現讓人對一個主題可以發表言論的bbs,隨後出現按照個人分類收集主題的blog,後來又出現實時查看部分人言論的微博,那麼這幾個事例到底是不是創新呢?創新如果定義可以極大改變人類的行爲方式(思考、行動、工具),無疑上述都能算是創新,但這些創新大家可能覺得不是很多,只不過改變那麼一點,因此就可以把它當作一種微創新,所以按照這個標準,創新工場公開的幾個項目就不能算是創新了。但是無所謂,不創新不意味着不賺錢,諾基亞與韓國手機都可以大賣,我們稍微改一改,怎麼就不能賺錢呢。那麼真正的創新在那裏呢?設計出萬維網語言html的人、設計出第一臺計算機的人、設計出TCP/IP協議的人等是不是?html的前身還有標記語言SGML、第一臺計算機前面還有自動機、TCP/IP協議前面還有各種通信地址編碼等,所有這些追根溯源大都可以找到前人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只不過一些關鍵的東西改變了。道指令也是這樣,在設計時,參考大量已經存在的事物,如基因原理、DNA、布爾邏輯、並行計算、遞歸函數論、函數語言、量子力學等,在應用這些已有的事物時,又不拘於原有形式。如道指令的符號、函數實例、數據結構與函數語言lisp符號的生存期、函數實例、數據結構等都非常不同,那麼道指令是不是抄襲lisp?道指令每條都等價於一條布爾邏輯,那麼道指令是不是抄襲布爾邏輯?道指令本質上也可以表示爲一條DNA,那麼道指令是不是抄襲DNA?這些問題很難回答,這裏不展開論述了。
問題關鍵不再於是不是民科,不在於有沒有用,關鍵在於有沒有實現、能不能用,更關鍵的是東西夠不夠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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