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筆記整理——Java語言基礎

2015年1月12日記

1、通常將類的屬性稱之爲類的全局變量(成員變量),將方法中的屬性稱之爲局部變量。全局變量聲明在類體中,局部變量聲明在方法體中。

2、Java程序中的main()方法必須聲明爲public static void。

3、Java語言嚴格區分大小寫

4、在程序運行中一直不會改變的量稱爲常量(constant),通常也被稱爲“final變量”。常量在整個程序中只能被賦值一次。在爲所有的對象共享值時,常量是非常有用的。常量聲明語法爲:final 數據類型 常量名稱[=值]
常量名通常使用大寫字母,但這不是必須的。

5、成員變量:在類體中所定義的變量被稱爲成員變量,成員變量在整個類中都有效。類的成員變量又可分爲兩種,即靜態變量和實例變量。class var{int x = 45; static int y = 90;}其中x爲實例變量,y爲靜態變量(也稱類變量)

6、在進行除法運算時,0不能做除數。否則系統會拋出ArithmeticException異常

7、異或運算是比較兩操作數二進制表示相同,則結果爲0,不同,結果爲1。

8、移位操作:左移後,右邊補0;右移時,若最高位爲0,左移後高位填0,若高位爲1,左移後高位填1。無符號右移“>>>“,無論最高位是0還是1,左側被移空的高位都填入0。注意:移位運算適用的數據類型有byte、short、char、int和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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