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函數】 :
1.構造函數與類名相同,沒有任何返回值(包括void,也沒有),訪問權限根據個人需求而定;
2.構造方法的特權調用,可直接用 new + 構造函數名();
3.構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對象(即可以在構造方法內部初始化對象的屬性)。
4.不能被static、final、synchronized、abstract和native修飾。
5.構造方法不能被子類繼承(在子類構造方法內,用super();來調用父類構造函數,但是super();必須是該方法內的第一條語句)
6.構造方法可以被重載。
7.this與構造方法
第一個構造方法,給類的成員變量name賦值,
第二個構造方法調用第一個構造方法,給成員變量name一個初始值"John/Mary/Doe".
* 靜態方法不能使用this關鍵字,靜態方法不屬於類的實例 (方法引用this指向正在執行方法的類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