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類抽象部分與實現部分分離成爲兩個基類
1.1 爲什麼要這樣做?
有時需要將類的抽象部分與實現不分離開來,因爲對於此場景是這樣時,即當增加一個需求或者一個需求發生變化時,
就會造成多重繼承,或者需求一變化就得改變基類等。更詳細的說明如下面兩段話:
【 本文精要也就這句話 】
抽象與實現的分離即解耦了抽象和實現之間的固有綁定。如下圖說明很清楚,如果一個對象類(一事物)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非常強的變化維度,那麼,將這此一大類的各個維度子類化,有多少個維度,就分出多少個子類(一般分出的子類中僅有一個抽象基類類,多個實現基類),然後這些實現子類以聚合/組合的方式到抽象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