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十年拉鋸戰終結束,Google 贏得 Java API 版權訴訟

https://www.oschina.net/news/136073/googles-wins-lawsuit

 

Google 和 Oracle(甲骨文)在法庭上就 Android 操作系統中 Java 編程語言的使用問題爭吵了十年。美國最高法院在週一以 6 比 2 的投票結果裁定,Google 對 Java 代碼的使用被歸爲 "合理使用",沒有違反聯邦版權法 —— 而非 Oracle 辯稱的 "純屬剽竊",而這一裁定也是此案件的最終結果。

 

Java 編程語言最初是在上世紀 90 年代由 Sun Microsystems(Oracle 於 2010 年將其收購)開發的。開發人員發現 Java 是一種在網站中構建功能的簡單方法,後來它被廣泛用於移動應用中。Java 過去和現在都是一種開源編程語言,這意味着整個科技行業的開發者社區都爲它的發展和演變做出了貢獻。該語言的主要部分通過 API(應用編程接口)提供給開發者,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Google 在 2007 年推出 Android 操作系統時,他們編寫了數百萬行原始代碼,與此同時他們也使用了 11330 行來自 Oracle Java 平臺的原始代碼。

Google 與 Oracle 公司之間的糾紛主要在於,Oracle 認爲通過 API 交付的核心 Java 代碼受版權保護,應該由使用它的人支付許可費。Google 則認爲它所使用的代碼純粹是功能性,而非創造性的原始代碼,故不受版權保護。由於雙方存在嚴重分歧,Oracle 於 2010 年向 Google 提起法律訴訟。

兩大公司從地方法院,到上訴法院(Appeals Court),再到如今的最高法院,輪流上訴並互有勝負。在 2018 年三月,上訴法院裁決 Google 侵權,Oracle 索取 88 億美元賠償,隨後 Google 的律師要求最高法院審理此案。最高法院同意了,而這也爲如今的最終判決奠定了基礎。

最終,最高法院並不支持 Oracle 關於 API 受版權保護的說法。經過裁決,多數人認爲 Google 在 Android 中對 Java 的依賴屬於版權法中的 "合理使用",這項裁決推翻了 2018 年上訴法院的裁決。

該判決使 Google 免於向 Oracle 支付數以億計的專利費和賠償金。這一判決也可能維護了當今軟件開發環境的開放性和互操作性。

這就是爲什麼 IBM、微軟、Mozilla、Etsy 和 Reddit 等軟件開發商曾向高等法院提交支持 Google 的法律意見書。

與此同時另一方面,一些人認爲法院的判決可能開創了一種 “合理使用” 原則的先河,將阻礙未來編程語言的發展。

甲骨文首席法律官 Dorian Daley 在判決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Google 平臺如今變得更加壯大,市場力量也變大了,壁壘變高了,能與之競爭的能力變低了。他們偷走了 Java,並花了十年時間進行訴訟,只有壟斷者才能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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