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outlook中硬刪除的郵件

      如果是按照shift鍵直接永久刪除的郵件,我們想恢復時怎麼辦?

打開outlook2010, 切換到“文件夾”功能區,單擊“清理”選項組中的“恢復已刪除項”按鈕,發現按鈕是灰色的了(對於2007版,在“工具”選項)

 

 

由於“恢復已刪除項”默認僅覆蓋“已刪除郵件”文件夾中的郵件,要恢復永久刪除的任意文件夾的郵件,需對註冊表作小小的修改使其覆蓋範圍擴大到所有文件夾(當然前提是郵件服務器有做已刪除郵件的保留時間),然後再使用“恢復已刪除項”恢復郵件。

解決:打開“註冊表編輯器”窗口  

在註冊表樹(左側窗口)中依次展開以下分支​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Exchange\Client\Options

假如找不到Options項,則在​Client項上鼠標右鍵,單擊“新建”中的“項”,並將該項命名爲“Options”,接着在“Options”項的右側細節窗口空白處,鼠標右鍵,打開的菜單指向“新建”,在下一級菜單中單擊“DWORD (32-位)值”,並將新值命名爲“DumpsterAlwaysOn”,雙擊打開“DumpsterAlwaysOn”鍵值,將數值數據修改爲“1”,單擊“確定”按鈕保存設置並關閉註冊表編輯器窗口

 

重新開啓outlook發現剛纔灰色的圖標變亮了,可以使用了

 

能找到徹底刪除的郵件了,選中後就可以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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