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碼風格之變量的命名規則

   我們的講師經常強調,看一個程序員的專業素養,首先就要看其代碼的編程風格,好的編碼風格風格不僅能方面自己進行代碼的調試,更重要的是方便他人的理解,有助於促進在大型項目開發時團隊間的合作,提高項目的開發效率。在這裏我將先後花些時間陸續的簡單的總結下,希望能在以後的道路上能與大家一起共勉!^-^

變量的命名規則;

一般規則:

1、直觀可讀(表示符最好準確的用英文或其組合,禁用拼音),可望文知意,便於記憶和閱讀;

2、命名應當簡潔,長度應該符合“min-length && max-information”原則。標示符長度不宜過長(若過長單詞,去掉“元音”形成縮寫),英文單詞儘量不縮寫(特別專業名詞),若有縮寫在同一系統使用同一單詞必須使用相同的表示方法,並註明其意。

3、如標示符由多個詞組成,每個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其餘全部小寫;

4、儘量避免名字中出現數字編號,除非邏輯上確實需要編號。如驅動開發時管腳的命名;

5、對在多個文件之間共同使用的全局變量或函數要加範圍限定符(建議使用模塊名(縮寫)作爲範圍限定符)。(GUI_ , etc

標示符的命名規則:

6、標示符名分兩部分:規範標示符前綴(後綴)+ 含義標示。非全局變量可以不使用範圍限定符前綴。

7、作用域前綴命名規則:(如果稍稍對英文了解,相信你會知道每個標示符的作用範圍)

8、數據類型前綴命名規則:

9、含義標示符命名規則,變量名使用名詞性詞組,函數名使用動詞性詞組。

10、程序中不得出現僅靠大小寫區分的相似的標示符(容易混淆)。

注意:數字1 與小寫字母l 的區別,數字0 和字母 o(在linux操作系統的VI0中間有一小“橫”) 之間的區別;

11、一個已定義的函數禁止被用於其它處。(如,再次定義成變量)

12、所有宏定義、枚舉常數、只讀變量全用大寫字母命名,用下劃線分割單詞;egconst int MAX_LENGTH = 100;//這不是常量,而是一個只讀變量;

13、考慮到習慣問題,局部變量中可以採用通用命名的方式,僅限於nij 、等作爲循環使用。(一般習慣上用nmijk等表示int 類型的變量;cch等表示 字符型變量;ab等表示數組;p等表示指針);

14、定義變量的同時千萬別忘了初始化(定義變量時編譯器並不一定清空了該塊內存,其值可能是無效的數據);

15、不同類型數據之間的運算要注意精度擴展問題,一般低精度數據向高精度數據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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