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監管機構判定Uber和Grab合併違法 Uber將上訴

DoNews10月23日消息 (記者 費倩文)據路透社消息稱,新加坡競爭監管機構判定 Uber與當地競爭對手Grab合併一案違反了新加坡的競爭法。對此,Uber公司表示將提起上訴。

此前,新加坡認定 Uber和 Grab合併已經導致價格上漲,並決定對兩者分別處以 658萬新加坡元和642萬新加坡元的罰款,並對公司業務作出限制,要求向競爭對手開放市場。

Uber表示,由於原則問題,Uber將獨立於 Grab之外提出上訴。Grab則表示不會對監管機構的決定提出上訴。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裁定,Uber 和 Grab 的交易嚴重削弱市場競爭,並且Uber刻意違反法令。Uber 在一份聲明中稱,這一裁定沒有事實支持,同時要求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取消罰款。

今年3月Grab 宣佈收購 Uber 東南亞業務,Uber在東南亞的共享出行和送餐業務整合到公司現有的多式聯運和金融科技平臺中。菲律賓反壟斷機構4月也曾喊停該交易,要求Uber 繼續運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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