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傷不起

     來到深圳這篇傳說中的熱土來打拼,今日突然讓我噁心。我與我那二手單車將持續鄙視某些人,和某些行爲。

     據說內陸都不收“房屋租賃管理費”都有這麼久了,既有深圳特區依然“獨樹一幟”,兩個不咋地的部委也爲民伸張呼籲伸張在2013年1月1日取房屋租賃消管理費。深圳卻態度曖昧與尷尬。收就收吧,反正我是蝸居,交的錢也不多。可是接下我更是無語。

    我和我那不算太破的二手單車要說點什麼了,根據什麼破“管理條例”,對於自行車載人載物要罰款。我就想不通,你這個破體例也太抽象了吧,就算服從,載人還好說。載物是什麼標準,是所有的物品的話,那重量有沒有要求,就算前面說的可以容忍。你也有個管轄範圍吧,拿到我在家裏騎自行打個小東西也要被你罰錢,真是莫名奇妙。

    還是那就話,少壯不努力,,,少年不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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