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信計資[2006012

 

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有關問題的

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信計資[2005]004號)規定,20061231高級項目經理對接期結束,經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研究,現對高級項目經理對接期後資質申報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必須先取得項目經理資質。
二、取得項目經理資質滿三年,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的,相關條件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信部規[2002]382號)規定執行。
三、取得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和高級項目經理培訓(考試)合格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提前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
(一)獲得國家認可的IT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獲得國家認可的IT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後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於4年以上;
(三)IT或相關理工類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於4年;
(四)IT或相關理工類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於5年;
(五)IT或相關理工類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於6年。
四、提前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的,作爲項目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近三年在系統集成項目管理方面的業績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未發生過責任事故;
(二)驗收完成的獨立負責的項目及非獨立負責的項目中所獨立負責的子項目總值在3000萬元以上;

其中使用子項目申報資質的,所屬非獨立負責的系統集成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
、項目總值在3000萬元以上,申報資質所用子項目(或子系統)項目金額在300萬元以上;
2
、項目合同劃分了子項目(或子系統),申報資質所用子項目(或子系統)項目金額及負責人明確。
(三)驗收完成的項目中至少1項獨立負責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在1200萬元以上、軟件費用佔項目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於360萬元),或至少2項獨立負責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在500萬元以上、軟件費用佔項目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於150萬元)。
五、各高級項目經理培訓機構應招收基本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以自願參加培訓,但在滿足條件前不能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

請各地方資質辦接此通知後,積極組織有關單位,做好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和初審工作,並將申報材料、初審意見、數據庫、彙總表(請在www.ceecm.gov.cn下載)及時報部資質辦。

○○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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