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實名制,看你怎麼死(小生原創)

轉載請註明——作者:小生 出處:[url]http://xiaosheng.blog.51cto.com[/url]


今天看到一篇新聞,說是“BBS經驗複製到博客 十網站月內試行博客實名制,驚了一下下,啥時候咱政府部門這麼神速了?該文記者信誓旦旦的說昨日,信產部官員向本報證實,網易、新浪、搜狐等近十家網站,被列爲實名登記的試點網站。”“最近幾天內信產部可能下發相關文件,本月內將逐步試行實名登記管理。
今天5號,過幾天發相關文件,估計得10號了吧。但好歹人記者還跟新浪打聽了一下,

昨晚,新浪新聞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暫未接到有關試行博客實名制的通知。連新浪都還不知道,信產部就要人家“月內”就配合着上實名制,他以爲博客實名制是4毛錢起價的公交車嗎,想上就上!

文中說BBS實名登記制將被應用到博客上”,本小生比較孤陋寡聞,就知道自己上bbs從來沒被實名過,本着求實精神搜索了一下,結果寥寥,大概就是某幾個學校的論壇要求實名。具體流程我也懶得再看,本就是特例,還推廣到博客上,就好比是“超女選拔制將被應用到高考中”。

“該官員同時表態,博客實行實名制後,將對‘版權、侵權、隱私、責任’等關鍵內容進行有效管理。”

這個沒名沒姓的官員還真敢表態,估計他被採訪的時候交待過記者:不要寫出我的實名。於是他纔敢這麼表個態。如果寫真名,他敢不敢表態?如果寫真名,咱要不要博客?

作者:小生 出處:51cto博客

博客實名對“版權、侵權”能有效管理?恐怕只是單方面的制裁吧!
博友你不小心把誰的文章搬過來了,或者發個牢騷酸文不小心得罪了誰,說不定就要被人家順着你真名迅速揪出來給告了!

作者:小生 出處:51cto博客

但如果你的博客文章被XX網站轉載了呢?指望博客實名保護你?得了吧,如果你錢燒得慌的話,就照着我告訴你的流程去告丫吧:
先花幾千塊錢,找公證處幫你公證一下文章確實被XX網站剽竊了(這是必備的,你找親戚朋友1千人證明都不行,非得公證處)→
證據齊備,上衙門告去,進門先交手續費吧,50塊起價,如果你索賠金額大,手續費也水漲船高。
好,官司開始了,快則一月,慢則三五年吧,別不信→ 如果你很幸運很幸運在一個月內贏得了官司,congratulations!!
你將會得到一篇稿費那麼多的賠償金!同時進衙門的手續費也由被告還你,但那公證費,就很難說能不能全賠給你了。這麼說吧,你最後能掙一篇稿費的錢!不信??最多再乘以兩倍,再再多……不是不可能,法官是你家親戚就有可能。

 
吼吼,瞬間噴了這麼多,本小生也憤青了一回,值!最後來一句,咱也是有版權的,歡迎轉載,但是要署本小生的名字和咱響噹噹的博客地址[url]http://xiaosheng.blog.51cto.com[/url] 不排除咱哪天腦袋燒壞了就敢花幾千塊錢告你!
 

附原文:

BBS經驗複製到博客 十網站月內試行博客實名制

2007-01-05 08:59:30 來源: 重慶商報 
  •   信產部官員透露,如果實名登記運行狀況良好,今年底有可能全面推行。該官員同時表態,博客實行實名制後,將對“版權、侵權、隱私、責任”等關鍵內容進行有效管理。
BBS實名登記制將被應用到博客上。昨日,信產部官員向本報證實,網易、新浪、搜狐等近十家網站,被列爲實名登記的試點網站。
幾天內信產部可能下發文件
昨日下午,信產部辦公廳新聞處一官員接受採訪時對“試水實名制”的消息予以確認。據介紹,目前更多的在於研究如何進行實名管理的問題,比如分級管理,推薦博客實名制的可行性相對較大。
據悉,網易、新浪、搜狐等近十家門戶網站被確定爲試點博客實名登記制的時間是在去年底,最近幾天內信產部可能下發相關文件,本月內將逐步試行實名登記管理。昨晚,新浪新聞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暫未接到有關試行博客實名制的通知。
效果好年底可能全面推廣
這是信產部在去年8月、10月進行兩次博客實名制討論後,首次對博客網站管理出臺的暫行管理舉措。據悉,如果這一舉措實施效果良好,實名登記制將擴散至所有涉及博客的網站。信產部官員透露,如果實名登記運行狀況良好,今年底有可能全面推行。
該官員同時表態,博客實行實名制後,將對“版權、侵權、隱私、責任”等關鍵內容進行有效管理。
新聞分析
博客贏利模式將受動搖
據CNNIC統計:截至去年8月,大陸的博客作者已達1750萬之衆;博客空間達3370多萬個;而博客讀者的規模已高達7500多萬。
全面推行博客實名制,對於以博客爲主營業務的專業博客網站,面臨其贏利模式上的變化。據悉,現行博客網站的主要贏利模式,就是通過高額的訪問量換取網頁廣告。
昨日,中國博客網市場部蔣×××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說,如果實行實名制,寫博客的羣體可能大量減少,對提供博客平臺的專業網站來說,可能意味着訪問量大量減少,從而影響廣告商投放廣告。公司高層也正考慮如何應對訪問率下降後新的贏利增長點。
反方觀點一:
×××登記成空談
不過,也有人士對於“博客實名制”並不看好,2005年,騰訊公司按深圳警方要求,對QQ羣建立者進行×××登記管理,但最終因無法進行詳實管理而不了了之。
反方觀點二:
技術作弊沒法查
最近在不少網站上,一種名爲“×××生成器”的軟件,成爲不少網民爭相下載的“熱門”工具。在網絡技術的挑釁之下,網絡“實名制”遭遇尷尬。(記者 吳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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