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C與GMT

UTC:

協調世界時英語: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法語:Temps Universel Coordonné,簡稱UTC

是最主要的世界時間標準,其以原子時秒長爲基礎,在時刻上儘量接近於格林尼治標準時間中華民國採用CNS 7648的《資料元及交換格式–資訊交換–日期及時間的表示法》(與ISO 8601類似)稱之爲世界協調時間。

如果本地時間比UTC時間快,例如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臺灣蒙古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澳大利亞西部的時間比UTC快8小時,就會寫作UTC+8,俗稱東八區。相反,如果本地時間比UTC時間慢,例如夏威夷的時間比UTC時間慢10小時,就會寫作UTC-10,俗稱西十區。


GMT: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英語:Greenwich Mean Time,GMT

是指位於英國倫敦郊區的皇家格林尼治天文臺當地的標準時間,因爲本初子午線被定義爲通過那裏的經線

自1924年2月5日開始,格林尼治天文臺負責每隔一小時向全世界發放調時信息。

理論上來說,格林尼治標準時間的正午是指當太陽橫穿格林尼治子午線時(也就是在格林尼治上空最高點時)的時間。但由於地球在它的橢圓軌道里的運動速度不均勻,這個時刻可能與實際的太陽時有誤差,最大誤差達16分鐘。原因在於地球每天的自轉是有些不規則的,而且正在緩慢減速,因此格林尼治時間基於天文觀測本身的缺陷,已經被原子鐘報時的協調世界時(UTC)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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