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國際貿易條款的含義

SAP中國際貿易條款的含義:

 

國際貿易中,在運輸中交貨過程中會產生許多複雜問題,如甚麼地方交接貨物,由誰辦理租船訂艙和裝運手續,由誰負責辦理保險,風險和物權轉移的界限等,都必須用條款事先約定,從而形成價格條件.在國際貿易中長期形成一種簡單文字來表示這個條件,"C.I.F","F.O.B,.不同的價格條件直接影響商品價格.下面簡要介紹一下主要的價格術語.
<1>
工廠交貨<指定貨所在地><Ex Works, Ex WarehouseEx Store>表示海外買主必須在賣主的工廠,庫房或商店所在地取貨.對於想在臨近平時國內貿易線的地方做出口貿易的賣主最爲便利了.
<2>
裝運火車上交貨<F.O.RF.O.T<指定離開地點).指賣主負責直到幷包括裝上火車的費用.據此條款,賣主對貨物的出口及海外風險毫不負責.
<3>
裝運港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F.A.S>指當貨物運到船邊時,賣主對貨物的責任和風險終止.買主負責船欄杆內的裝貨,賣主對此概不負責.
<4>
裝運港船上交貨<F.O.B>指由賣方負責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船隻.賣方承擔包括將貨物裝過船欄杆前的所有費用.買方負責所有隨後責任,諸如船上儲藏貨物費用,運費,海上保險,卸貨,進口稅及其它費用.
<5>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C.I.F>指包括裝運港船上交貨運費在內的價格條件.C.相當於F.O.B因此相當於F.O.B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價格.賣方的義務爲提供包括所有要賣貨物的提貨單,正規保險單據及標明價格的發票.買方見到這些文件事必須付款.每年,大量的海運商務貿易主要以C.I.F做成.
<6>
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港)指賣方在裝運地提交約定的貨物,並負責安排運輸和投保,以及支付貨物從裝運地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及有關保險費.當貨物交至第一個運送人時,遺失或損壞貨物的即從賣方轉到買方.
<7>
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價格指賣方在裝運地提交約定的貨物,並負責安排運輸及支付貨物從裝運地運至約定目的地的運費.此時,賣方無義務負責運輸保險.

以上一段是網上摘的

一般交貨方式很多:CIF DAF DDU EXW FOB LOCAL....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