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貸款操作務實

什麼是聯合貸款?

先看網絡上的幾個定義:

聯合貸款由兩家或數家銀行一起對某一項目或企業提供貸款。聯合貸款的金額一般小於銀團貸款,組織形式比銀團貸款簡單,沒有主牽頭行和牽頭行之分。一般只有一家銀行擔任代理行,負責同其他銀行的聯繫,並對貸款進行管理。——來自 “百度百科

是指貸款人與合作機構基於共同的貸款條件和統一的借款合同,按約定比例出資,聯合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來自“網絡

聯合貸款可視作助貸模式的一種。——來自“網絡

我們對以上描述進行關鍵詞提取:聯合、貸款。提取之後發現一個問題——相比於“銀團貸款”,聯合貸款並不是一個具有明確定義的金融業務的分類。它近似於“銀團貸款”,由兩家或者多傢俱有放貸資質的機構(銀行等),基於共同的貸款條件和統一的借款合同,按約定比例出資,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其中的一家或多家機構承擔“主貸”的角色,其他機構作爲協同。我們稍微插播一下“銀團貸款”的相關知識點:銀團貸款也叫做“辛迪加貸款”。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集團”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採用同一貸款協議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面向的借款人多爲有鉅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案例2008年,澳洲最大電訊運營商澳洲電訊股份有限公司(Telstra)6億美元銀團貸款項目,中國銀行作爲獨家委任安排行爲該客戶成功籌組一筆6億美元的銀團貸款。——網絡公開信息

既然“近似”,那麼就肯定有差別。目前我們廣爲討論的“聯合貸款”,參與“銀團”這種聯合體的機構一般是: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小貸公司,而銀行多以城市商業銀行和民營銀行爲主;相應的面向的借款人也是小額資金需求的個人,因爲面向的客羣是分散的個人客戶,所以聯合貸款所採用的展業模式也往往通過網絡貸款的模式來進行,而借款的目的也基本爲個人消費。

案例截止2020年2月,微衆銀行已與超過50家銀行合作,開展“微粒貸”業務合作,目前累計放款已近2萬億元,放款數量超過2.5萬億筆。而在發放的微粒貸貸款中,通常80%~90%的貸款資金由合作金融機構提供。——網絡公開信息

聯合貸款解決了什麼問題?

一個新事物的出現肯定是帶着使命的,要不是爲了解決新問題,要不是對現有的問題有了更好的解決方式。而聯合貸款屬於前者!作爲貸款產品,原本就是銀行的最基本、最傳統的“存貸匯”業務之一,但是隨着政策層面普惠金融的要求、金融服務對客羣的下沉、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的革新、“客戶服務”經營思維的轉變以及專業化分工的精細化等,傳統的銀行對於貸款業務的經營方式、方法已經很難滿足實際“新貸款”經營需要;另一方面,貸款作爲國家政策“管控”範圍下的經營業務,對於經營主體的資質、能力、品行等有着嚴格的要求。於是,在行業分工的大背景下,取長補短、強強聯合之後,便誕生了聯合貸款這種“新又不新”的貸款經營模式。

誰需要聯合貸款?

在當前互聯網小額現金貸款這個語境下,人人都需要聯合貸款。當然這裏的人人,指得是有“門票”能夠參與互聯網小額現金貸款這個業務的各個主體,這些主體中因各自出身背景、歷史淵源的不同,在能力上勢必存在差異,就比如微衆銀行的微粒貸產品,正是由具有互聯網基因,背靠騰訊“大樹”的微衆銀行,憑藉其獲客能力、數據分析能力、客戶觸達能力等與具有更好資金能力(資金體量、資金價格)的銀行進行合作,“聯合”向借款人提供服務。在這個過程中,微衆銀行作爲“主辦行”,主要承擔這其中的獲客、風控、運營和貸後管理的工作,而其他“參與行”則通過其強勢的吸儲能力提供主要的信貸資金,從而實現多贏局面,通過聯合貸款:

一贏 在微衆銀行撬動更大規模的資金投放,滿足了市場對於資金的需求;

二贏 在“參與行”(特別是城商行、農商行及民營銀行)通過微衆銀行的運營能力,“借船出海”獲得更好的資金收益,同時還能“邊學邊做”,培養和訓練自身能力;

三贏 是借款人,通過貸款人之間的強強聯合,真正意義上獲得金融的“普”和“惠”。

這裏分析的只是銀行,在信貸這個盤子裏的“玩家”還包括了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小貸公司(信託、保險等主體業務模式稍有不同),和銀行一樣,不同的消費金融公司和互聯網小貸公司在成立背景、資源優勢、經營能力等各方面同樣會存在差異和互補性。特別是無法將“吸儲”作爲融資手段、且槓桿率受限的消費金融公司和互聯網小貸來說,天然具有對資金的渴求;再加上作爲承擔城商行業務“出省”重任而成立的消費金融公司,本身在“在線獲客”、“大數據風控”等“技術軟實力”方面也存在短板,在同“先進者”合作“聯合貸款”的業務過程中,主動地學習經驗、鍛鍊隊伍、建設能力也是一個相當好的機會。除此之外,不同的經營主體在不同的經營階段在經營策略上的差異,“先進者”通過聯合貸款來逐步實現“輕資產”運營、做強做大“中臺”也同樣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

聯合貸款操作務實

當然,人見人愛的“聯合貸款”並不是靈丹妙藥,包治百病,但卻是在經營策略上的一個“進退有度”的選擇。在實際開展聯合貸款業務之前,以下幾點務實意見還請參考。

首先 要確定的一個事情應該是:自身的優勢是什麼?是獲客、風控、運營還是資金,明確了自己的優勢所在便可以決定自己在聯合貸款的合作中自身所處的角色和位置,以及在合作方之間權責和收益分配的議價能力。按照目前信貸業務運營實踐來看,獲客、風控和運營是相比於資金更優勢的資源,也就是說具有獲客、風控和運營這三個優勢中的一個、兩個或者全部的機構在聯合貸款業務中將擁有更大的話語權,而將自己定義爲“參與者”的角色去判斷是否參與到“聯合貸款”業務中的時候也同樣需要判斷,發起或者主辦的機構是否具有以上一個或者多個能力和優勢,是否可以支撐業務的有序、良性運行。

其次 在滿足前面的條件之後,也就是確定聯合貸款這事靠譜可行的前提下。同上級監管部門進行事前溝通,得到監管在開展“聯合貸款”明確答覆,重點可能要考量的方面包括:對“主辦機構”互聯網貸款的規模運營管理經驗要求、有數據證明的風險模型有效性的要求、歷史存量貸款風險控制水平的要求以及信貸風險的承擔和處置方式等。 

再次 預設在業務過程中的經營目標,如前文分析,從單單追求利潤的角度,聯合貸款業務並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聯合貸款業務合作的意義,更大的意義在於能夠傍上同業在各業務環節更優秀的機構“大腿”,在展業獲利的過程中,“取長補短”,提升能力。真是基於這個原因,才需要預設在業務合作過程中的經營目標,從而在進入實質合作前做好人員、技術等方面的準備。

第四 就是“聯合貸款”的實際業務操作階段,【協議階段】按照各方事前約定通過協議明確各方在業務中的角色和權責,具體的出資比例、合作規模、合作期限等,以及明確具體金融產品的各要素。【啓動階段】各方在約定的銀行開立備付金賬戶,按照之前約定出資比例存入資金作爲貸款發放頭寸。【運營階段】按照業務的職能劃分,向目標客戶進行產品營銷及開展運營活動,引導客戶通過互聯網渠道自助發起借款申請,按照風險審批相關規則進行貸款審批及貸款發放,按照約定方式進行貸款回收和貸後管理,並按照約定的週期進行對賬、受益結算和壞賬的分配。 

結語

2020年農曆新年前後,新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辦法》)的下發,對互聯網貸款從適用範圍及定義、風險管理要求、規範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等等詳細的方向劃出了清晰、明確的範圍,特別是對於“聯合貸款”業務也提出了專門的要求。可以說,從監管角度,聯合貸款的模式得到監管承認,有規可依。從商業角度,聯合貸款模式“合作多贏”,大有可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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