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機構迎來罰單潮,支付寶被罰412萬元

支付機構迎來罰單潮,支付寶被罰412萬元

在嚴監管的態勢下,不管是金融機構還是支付機構均頻頻收到罰單,且呈現常態化和密集化的趨勢。

繼上週央行對卡友支付開出2500萬大單的罰單並被停止25省市的收單業務之後,近日支付寶也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罰了4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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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媒體根據公開資料統計,今年上半年,33家支付機構共收到38張行政處罰,累計罰款金額超過4500萬元,支付機構迎來“罰單潮”。

支付寶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支付寶已在第一時間啓動整改計劃,大部分事項已經整改完畢並得到監管認可。後續,支付寶將加強自身的支付業務管理,嚴格落實監管規定,並加強對合作商家的審覈管理,和監管部門一起,促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公開資料顯示,此前的2017年5月,支付寶也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要求期限改正,處以罰款3萬元。

在嚴監管的大背景下,近一年來,人民銀行鍼對支付行業密集出臺了規範行業發展的新規定,互聯網金融整治也進入了深水區。

根據《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的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應當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此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發佈的《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要求,從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

今年6 月 29 日,央行發佈的“114 號”文明確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實現 100%集中交存。

監管部門除了出臺新規定,也在抓落實,今年以來,監管機構對違規行爲零容忍,這也是支付機構處罰常態化、密集化的原因。今年上半年,深圳智付支付被處以了上半年來的最大罰單,金額高達4152萬元。具體來說,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央行深圳支行對智付支付開出鉅額罰單,沒收違法所得約1108萬元,並處罰款約1453萬元,罰沒金額合計約2561萬元,此外,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也對智付支付進行了處罰,處罰金額約1591萬元,連續兩次被罰沒金額合計約4152萬元。

事實上,不僅是支付行業,金融機構的處罰也呈現常態化。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的消息,2018年以來開展的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穩步推進,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迴歸本源、脫虛向實。上半年,共處罰銀行業金融機構798家、罰沒14.3億元;處罰責任人962人,其中罰款3026萬元,取消175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銀行業從業及高管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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