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火車,您還在把電子發票當紙質發票用?

  

  近期,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電子商務法》第十四條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說,《電子商務法》的推出,將會極大推動電子發票在國內企業中的廣泛運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將“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完善稅收徵管方式,提高稅收徵管效能,推行電子發票。”可見,推行電子發票是國家財稅改革頂層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焦瑞進先生解說到,國地稅合併完之後要完善徵管方式,提高徵管效能,其中一個很有效的手段措施就是推行電子發票。

  那麼,電子發票能爲《電子商務法》帶來什麼?

  

  中國稅務學會學委會副祕書長焦瑞進先生是稅制改革方面的知名權威專家。

  焦瑞進先生在今日舉行的某活動中指出,電子發票進入移動時代——這是智慧財務的技術基礎。通過物聯網感知系統、支付寶或微信移動支付系統、掃一掃、企業號等提供的整體連接能力,與衆多行業服務商一起,實現了電子發票的收納、歸集、流轉、報銷、入賬、再消費的無縫鏈接,全程實現無紙化。

  所以,電子發票作與電子商務完美契合的財稅解決手段,爲《電子商務法》全面實行,解決了發票開具的成本、效率、保存等各種攔路虎,與《電子商務法》相得益彰。

  當然,焦瑞進先生特別強調,在大數據時代從產業經濟向數字經濟過渡時期,電子發票還有待技術和法律方面的進步完善。

  在目前來看,電子發票重複報銷便是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難題

  目前絕大多數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沒有能力投入大量資金完善網上的報銷系統,還是將電子發票和傳統紙質發票統一管理,採用傳統模式,將電子發票打印出來進行報銷。

  

  因爲可以重複打印,所以電子發票的重複報銷所帶來的稅務風險遠比紙質發票的稅務風險要高。因此需要財務人員自己整理專門的電子發票報銷臺賬,費時費力,怨聲載道。這種方式不僅沒有能發揮電子發票的優點,反倒成爲了累贅。

  好在如今互聯網時代,有需求就會有解決需求的人。如今有比較有實力的企業採購專門的財務軟件,對於更多的中小企業,則藉助各種專門用於解決電子發票重複報銷問題的APP、小程序類的“電子發票查重工具”,依託於微信等常用收入按鍵的掃一掃功能,快速建立電子發票報銷記錄臺賬,從而幫助財務人員在電子電子發票發展的過渡階段,幫助財務人員解決這些問題。

  

  

  結合電子發票的發展,採用電子發票後,通過手工填報、掃碼獲取、第三方導入等手段,企業可以實現對增值稅紙票、電子發票的查重驗真、數據分析、過期提醒。同時,通過電子發票的獲取、導入,可以進一步實現電子發票的報銷、審覈與歸檔等完整報銷流程。智慧財務時代的終極目標是通過使用電子發票報銷將明顯減少員工端的報銷環節。從成本節約角度來看,電子發票具有便捷獲取、支持實時報銷;便於財務驗真查重,減少溝通成本,便於入賬歸檔。

  焦瑞進預測,未來的稅制改革與徵管改革中,電子發票在涉及“國地稅合併信息關聯、資金信息流監管未來方向、自然人行爲與組織行爲鑑別”等方面能夠發揮巨大作用。

  智慧財務時代終將到來,電子發票必將在智慧財務時代展現其先天優勢,將成爲《電子商務法》全面實行的終極殺招,成爲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完善稅收徵管方式,提高稅收徵管效能的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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