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大會戰,會計同志不得不防範的5大發票風險!

  又到年底了,又到了各企業財務大奮戰的時候,報銷、清賬、盤點、彙總、查稅、忙得焦頭爛額,有很多企業爲少繳稅,採取或增加抵扣進項稅額,或多列支費用,又打起了虛開發票的念頭。隨着不斷的稅改,現在稅務稽查對發票的管理越發嚴格,爲了企業,更爲了自身,會計同志在繁雜工作中,一定要防範發票的5大風險。

  

  1,發票開具的風險:

  《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爲:爲他人、爲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讓他人爲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虛開發票的處罰措施:

  根據《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在新的司法解釋頒行前,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0號)第三條的規定執行,即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爲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爲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3、虛開發票,進項納稅申報的風險: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4、增值稅發票抵扣和稅率選擇風險: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僞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覈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當分別覈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覈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兼有不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徵收率;兼有不同稅率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5、電子發票重複報銷的風險

  年底是企業報銷的高峯期,涉及到年終清賬,所以一般企業在涉及跨年的費用報銷制度上都要求報銷的時間比較緊張,大家集中報銷。加上部分企業要求員工自行蒐集發票來抵充日常補助或年終福利,所以報銷票據激增。醉着電子發票的不斷廣泛使用,在報銷票據中電子發票佔據着很大一部分。

  

  因爲技術和管理制度的相對滯後,導致目前電子發票仍舊是以打印成紙質後統一報銷,因其可重複打印,無法識別的特點,難免會被有意後者無意的重複貼在報銷票據中。夾雜在衆多票據裏面,根本沒法發現,如果注意通過手工檯賬登記查找比對的話,那工作量可想而知。

  

  當然,在解決電子發票查重問題上,可以通過使用微信小程序中的電子發票查重工具進行處理,打開微信,在小程序中搜索諸如“電子發票查重工具”這樣的關鍵字,就可以找到好多這樣的電子發票查重工具。

  查重工具直接通過手機攝像頭掃描識別發票上的二維碼對發票進行查詢,若是已經報銷過的發票,則可以自動提醒,並不允許在報銷,未報銷的發票則可以直接保存在系統中。初步嘗試了一下,大概一分鐘能掃描10-20張發票。確實是一般不捨得投入大成本進行財務軟件升級的企業解決電子發票查重的首選方案。

  

  而且他還不僅支持掃描電子發票,紙質發票,有二維碼的大部分都可以掃描進去,還提供了手錄的方式,把不能掃描的發票手工路進去。錄進去以後可以一鍵導出發票臺賬,也可以自動發送臺賬到指定郵箱中。同事也支持企業多人聯合使用,只需要簡單的掃碼關聯就可以共享一套臺賬,實現聯合查重。所以對財務來說,操作簡單,功能使用,很能解決問題。

  隨着國家對發票的管控和電子發票的大力普及,電子發票將會成爲企業報銷憑據中的主力軍,在相應的財務軟硬件及管理制度沒有同步跟上,所以會計同志的工作任重道遠,只能自己尋找一些可以減輕工作的工具,合理利用這些工具減輕壓力,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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