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歸宿~

今天我和眯眯一起出去買了一件棉衣,試了許多件,眯眯都說不好看,最後勉強買了一件,我就穿了。連我自己都奇怪:十多年的老習慣了——買了東西總是放個兩三星期的,怎麼這次剛買上就穿了?我的心告訴我:一個人爲了另一個人,會改掉一些習慣的,將買來得衣服儲存起來是我十多年來得習慣,其實這樣不好,因爲今天買到的,明天穿在身上就會立刻體現出來它的價值來,食物都要趁“鮮”,同理也可以放在別的東西上。。。
以前我是很消極的態度看待事物發展的,有時候會想到自己死了之後會發生什麼。。。眯眯說這是抑鬱症的表現。。自從認識眯眯後,我改變了許多,應該說他帶給了我最大的快樂。教室裏我的座位的燈壞了,我讓眯眯去修燈了,然後我趴在門縫裏偷偷看,他好像也不熟悉應該怎麼修好,所以站在桌子上一直在夠着燈弄。。。滿教室的眼睛都盯着他看,然後我進了教師說修不好就算了吧!可眯眯最後還是修好了,燈亮了,我的心也亮了,坐在教室暖呼呼的,感到自己很幸福。也許我們愛沒有那麼驚天動地,但卻是每個細節的體現。愛一個人,不需要太多的承諾,只需要用心去做,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事,對方都會感到幸福的。以後的文字,真像是小學生寫作文,也許戀愛會讓人變得像童話故事裏的小孩一樣吧!!!
後記:自從眯眯修好燈後,就再也沒壞過,燈很亮很亮的 ^_^,我每天坐在那個燈下看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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