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計概念

教學設計概念

[日期:2009-01-27] 來源:  作者: [字體: ]
    從教學和設計的角度看,教學設計就是爲了使學生實現有效的學習而預先對教學所進行的決策活動。 對教學設計加以界定:爲促進學習和績效提高,分析、計劃、實施、評價、修改教學系統中諸要素的系統過程,稱之爲教學設計(Instructional Design)。 
    具體涵義: 
    ⑴ 教學設計的目標就是爲了促進學生的學習和績效的提高。
    “爲學習設計教學”是美國心理學家加涅提出來的,這也是有效教學設計的本質所在。教學設計者們一直把促進學生學習效果的提高作爲教學設計的目標之一。近年來,企業培訓以及終身學習成了教學設計的重要應用領域,因此提高績效也是教學設計的目的之一。績效的概念較廣,它可以是一個結果,也可以是我們的工作效率、工作產生的效益或對待工作的態度、人際關係、勤奮等等。目前較爲普遍認同的定義爲:“績效=結果+過程”。只要有目標、組織、工作就必然存在績效問題。對我們來說績效的意義不僅僅限於企業,每個人都應該研究績效,從各方面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這有利於提高我們生命的品質。 
    ⑵ 教學設計是一個整體的系統。
    教學設計把教學過程各要素看成一個系統,教學設計包含教學系統中的各個要素,諸如教師、學生、教學內容、教學條件以及教學目標、教學策略、教學媒體、教學組織形式和教學過程等,教學設計者通過一定的組織規劃將這些要素有機地整合起來,以達到教學效果最優化。 
    ⑶ 教學設計本身是一個技術過程。
    這個過程包括分析、計劃、實施、評價、修改五個環節。在這個技術過程中,這五部分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是一個線型的結構。從分析到修改,這五個環節是層層遞進的關係,有效的教學設計是這五部分合理運用和整合的結果。 
    ⑷ 教學設計具有很強的實踐性。
    教學設計通過一整套具體的計劃和操作程序來協調、配置各種教學資源,使各要素有機結合完成教學系統的功能,教學設計過程的具體產物是具有可操作性、經過驗證的教學系統實施方案。它的具體的實踐性還表觀爲在對教學系統的各因素的分析與設計時,都明確提出理論依據和方法,供教學設計者和教師選用。績效是指活動和可測量的結果。 
    教學設計是實現教學目標的計劃性和決策性活動,具有很強的導向和指導作用。教學設計具有理論性、科學性、系統性和操作性的特點,是一種計劃過程和操作過程,它不是力求發現和研究教學規律,而是運用已知的教學規律去創造性地解決教學中的問題,具有很強的實用價值和很深遠的應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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