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辯《降薪求職,到底該不該?》

小辯《降薪求職,到底該不該?》

 

    無意間看到CSDN第十九期觀點——降薪求職,到底該不該?人往高處走,之所以會跳槽,無非是期望升職加薪,讓自己有更好的未來。如果遇到喜歡的工作或是心儀的公司,但薪資不如現在,到底該不該降薪求職呢?

 

    本來感覺這個答案應該是無可厚非的“應該”,但是看到結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竟然有種一邊倒的傾向,多數人都選擇了“不應該”。

 

    這瞬間點燃我“愛辯論”的強迫症。下面我來一一“掰彎”那些說“不該”人的觀點。

    展開我的論點之初、我們首先要明確,論題中所說的“薪”的概念,就是指,面試的最後,HR和我們談的那個具體的、要寫在勞動合同上的,那一串數字。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薪水”。

    好了,明確這個概念以後,我再逐漸展開我的論證:

    第一、題目討論的是“如果遇到‘喜歡’的工作或是‘心儀’的公司,但薪資不如現在,到底該不該降薪求職呢?”那我就要先問問了:什麼叫“喜歡”?什麼叫“心儀”?是不是,你從心裏上“樂意”去的那家公司?有一句話說的好:“千金難買我樂意”就像你遇到一個喜歡的姑娘、心儀的對象,你會因爲她可能有些家境不好,而嫌棄她嗎?不會的!你絕對會欣喜若狂的奔上去。

    第二、我們再來看一下,什麼叫“降薪”?既然有一個“降”字,那麼就一定存在一個“對比關係”。那是誰和誰對比呢?“過去拿到”的工資,和“現在可能要拿到”的工資做對比,對嗎?但是,如果你再換一個維度來想這個問題,“未來”的工資誰高誰低呢?比如,你之前在一家A公司,當下每月15K,每年基本無漲幅;另一個B公司,當下每月13K,每年漲幅10%3年以上給股票。你會選擇哪一家?肯定是你心儀的那家B公司,對嗎?

    第三、我們在最初已經明確了題幹中“薪水”的定義。但是,真正的薪水是怎麼算的呢?我來幫大家捋一捋,算一下這筆賬:就以A之前公司,月薪18KB心儀公司,月薪15K”爲例:

       1飲食中的“無形薪水”B心儀公司,免費三餐,平均一天省17*2+早餐10=44/天;

       2出行中的“無形薪水”B心儀公司,有班車,每日上下班省2*2 = 4/天;

       3學習中的“無形薪水”B心儀公司,互聯網高併發主流項目,每天工作中就可以學習到各種“熱門技術”,且可以“學以致用”。如果你在之前的A公司,私下想自己學習,各種收費視頻課,幾百到幾千不等,而且不一定有收穫,也可能中途而廢,或是學完,僅僅是“紙上談兵”,無“用武之地”。

       4未來跳槽“無形薪水”:B心儀公司,互聯網巨頭,出身好,跳槽其他公司,工資翻倍的很多,最差也會漲幅30%左右,如果你一直在A之前公司,可能出來很難找到工作,或是找到一個只比眼下高一點點的工資,你說,哪個划算?

    從以上4點,我們清晰的看到,“薪水”不僅僅是眼下的、合同上寫的那“一串死氣沉沉的數字”,我們更應該看透,背後那些無形的“薪水”。

    第四、很多可能說了,我心儀的B心儀公司不一定是互聯網巨頭公司啊,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很破舊的小公司。打住!有哪個人會跳槽一家,比自己現在還差,工資比現在還低的公司呢?這種人,一定不是“主動離職”,而是“被開除”的。“被開除”人,不在本題中。其次,如果你非說,有這樣的人。那麼,我有兩點想對這種人說的:

        1B公司吸引你的可能不是名牌,可能是新興業務,你認爲有前途;可能是老闆好且加班少,你認爲舒服;也可能你認爲公司妹子多,你感覺喜歡;或是你認爲在新公司能學到更多的知識,你認爲值得等等。你有沒有發現,其實,在你猶豫的時候,你已經權衡了利弊,你的心已經在“漢”而不在“曹營”了,只是,你心中還有一道現實的“門檻”沒有買過去,我來告訴你,沒什麼大不了的,去吧,不要壓抑你的天性!錢,永遠不是衡量“快樂或是幸福”的最終指數!勇敢的去你自己的心儀公司吧。有權利選擇自己喜歡的機會,在人生中是爲數不多的!

        2B公司,什麼都不好,遠遠不如A公司,沒有任何可比性。一個是狗屎,一個是黃金,但是你就是願意想選,怎麼辦?選啊!還是那句話千金難買我樂意!所有的比較,你都考慮了,但是你還是想選差的,此時,我只想說,已經沒人能阻攔你了,你已經“自我着魔”,甘心“自我洗腦”,已經到了這個程度,讓你不去選B,可能挽回了嗎?想起來一句難聽的話“狗改不了吃屎”啊!既然你有這般重口味,誰也沒辦法,不是嗎?


不服留言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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