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攝影

城市最本真的一面,是人的慾望

某種意義上,都市就是一個怪誕、異化、異常的集大成之地。如果一個攝影家不能夠看到都市裏面超越日常的、異常、怪誕的方面,我覺得攝影家可能對都市還沒有太深入的理解,包括對攝影也沒有太深入的理解。

攝影是一個“誌異”的手段,攝影是不異不志的。同時攝影也可以說有“制異”的本領,從記錄異到製造異,通過手裏的照相機,通過自己一種獨特的手法,在看上去不異的事物面前,把它轉換成一種異的東西,是攝影最令人興奮的地方。

羅伯特·弗蘭克他所有的畫面都顯得那麼自然,但是這個自然你可能就根本學不會。一切恰到好處,然後又是一個詩意飽滿的瞬間,他的詩意有時候是非常陰鬱,非常消沉,非常絕望的。

這種東西複雜地交織在一起,給你心靈上帶來某一種衝擊。這種情緒、氣息一樣的東西不知道是怎麼被他抓住,卻又有本事跟我們分享。

克萊因的攝影集《紐約》肆無忌憚地挑戰一切既存的攝影規則。傳統攝影要求影像的顆粒細膩光滑,克萊因的照片顆粒粗放、刺目,許多照片不是結像模糊,就是對焦不實。

有人指責他的照片充滿暴力,但他說現代都市生活本身要比他的照片更爲暴力。

在五六十年代,其他人拍紐約,都是高聳的摩天樓,表現一種現代都市的活力。克萊因的一張照片拍紐約,把它拍成墓地一樣,就是說都市是一個死亡的象徵。

克萊因的攝影集《紐約》肆無忌憚地挑戰一切既存的攝影規則。傳統攝影要求影像的顆粒細膩光滑,克萊因的照片顆粒粗放、刺目,許多照片不是結像模糊,就是對焦不實。


有人指責他的照片充滿暴力,但他說現代都市生活本身要比他的照片更爲暴力。


在五六十年代,其他人拍紐約,都是高聳的摩天樓,表現一種現代都市的活力。克萊因的一張照片拍紐約,把它拍成墓地一樣,就是說都市是一個死亡的象徵。

從某種意義上說,對於以攝影爲手段探索自我的人來說,進入城市就是進入自身,不上街就無法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我覺得一個攝影家無論如何,最終面對的其實是自己,去找的都是自己,你喜歡什麼東西你纔會按下快門,你喜歡的並拍攝下來的東西,其實就是你自己內心的某種投射與變形。

荒木經惟也是這樣,他從前經常說,“我和一個名字叫東京的女人,在一個也叫東京的地方走着,並常常爲她拍照。”都市是慾望的投射。

美國攝影家南·哥爾丁(1953—)走上攝影之路的契機是她姐姐的自殺,她出生于波士頓的一箇中產階級家庭,她在11歲時經歷了姐姐的臥軌自殺,最終精神崩潰並導致她在1972年離家出走,和一羣自覺生活於社會邊緣、對嬉皮文化持同感的年輕人過上了波西米亞式的生活。

她拍攝她自己生活圈子裏的各種人,這些人相互之間的感情糾葛、喜怒哀樂、生死悲歡,這個事情都是她自己在體會,拍攝本身就是一種療傷、治癒、分享,甚至是復仇。

這也是當代紀實攝影從“我替你說”到“我替我自己說”的變化。

上海攝影師陸元敏(1950—),他肯定是天天到馬路上面去拍照,就開心。他有個習慣,在他覺得能夠拍到比較多有意思照片的地鐵站口、公交站點,放上一輛自己的破自行車,這樣他就能騎着車閒逛,據說現在他又學會共享單車了,比我厲害,我還不會用共享單車。

什麼東西到了陸老師手裏,拍出來總是不錯,他把乾淨的東西拍成骯髒的,結果就好看了。他看到乾淨的東西要麼就不拍,沒辦法下手啊,要麼一拍就拍成骯髒的。我說的骯髒是指畫面肌理結構上的豐富複雜,沒有幽默感的人是聽不懂的。

現在用這句話鼓勵自己,百步之內必有驚悚。要到馬路上去拍照,不需要去到萬里之外,有沒有本事就在方圓百步走走看,去看出生活有意義的地方,或者去把它變成一種有意義的東西。

出門隨時隨地照相機還是帶着,機頭張開,甚至是通過拍照把人家惹毛了,卻覺得可能會有好東西了。上街拍照,可能這就是我生活裏一件最有意思的事情,其它都沒有太大意思。

如果失去了好奇心,就說明生命力結束了,完蛋了。我今天出門會不會拍到什麼?這個念想從來沒有泯滅。你永遠不知道馬路上下一刻會發生什麼樣有意思的事情。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