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我孩子遠點,因爲他會打人!

01

老師在課堂上被學生打成腦震盪,被打的原因居然是“她離這個學生太近了”。這事聽起來匪夷所思。

2017年4月13日,南寧市良慶區某小學的周老師在六年級一個班裏上美術課時教室後面突然傳來響聲,周老師一看,一名男生椅子倒地,坐在了地上。

周老師回憶說,她當時過去叫學生站起來,然後他起來以後一句話也沒說,就直接拿起一把雨傘就往周老師的頭部打了過去。

這名學生的暴力行爲,對周老師造成了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於是一紙訴狀,周老師將這名學生的家長告到了法院。

被告小廖父親廖先生表示——

如果你距離遠,他不可能打你,他也不可能打其他同學,他收拾好(東西)了以後,他會自然坐好,這個老師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她太靠近我小孩了,就好像你看見那條蛇,你一抓那條蛇被蛇咬,這個是正常的。”

蛇被抓咬了人是求生本能,他兒子打人也是自衛嗎?

法庭上,這個班的另一老師作證說:

“在我當班的那一節課上,我在講臺批評了他一下,下課之後,他就突然間從衣袖裏拿出一把刀,刮破我的衣服。”

要是按孩子家長的思維邏輯,這個老師雖然離孩子較遠,但是批評他了,所以被襲擊也是正常的,沒聽過打草驚蛇嗎?

尊師重道是一個國家文明的基礎,如果老師對學生說不得批不得,還怎麼進行教育?

不知道這位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去幹什麼呢?還有老師敢教嗎?

如此暴力的孩子,長大後,會怎樣呢?

02

暴力,不是天生的,而是習得的。

心理學史上有一個非常著名的實驗叫波波玩偶實驗,心理學專家把66名幼兒分成A、B、C三組作爲被試,令他們觀看示範者對一個布娃娃表現攻擊行爲。 在A(獎賞)組,另一個人對示範者攻擊行爲給予讚揚,在B(懲罰)組,另一個人對示範者攻擊行爲給予譴責。在C(無強化)組,只有示範者表現攻擊行爲。

之後,三組兒童在同樣情境中玩10分鐘,結果發現A(獎賞組)、C(無強化組)的兒童攻擊行爲要遠遠高於B(懲罰組)兒童。

然後,告訴三組兒童如果他們模仿示範者攻擊行爲就會得到獎賞,再記錄他們的表現,結果發現攻擊行爲差不多。

這個實驗告訴我們:

1、兒童的社會觀察是兒童道德行爲習得的重要途徑;

2、榜樣對兒童德行的影響是巨大的;

3、兒童所見到的不良行爲有模仿表現的極大可能性,只是誘因是否出現以及何時出現的問題。要儘量少讓兒童接觸不良行爲;即使非看不可,也要情感態度鮮明地表示否定。

4、一個人的行爲的產生,首先依賴於他對環境榜樣的觀察,同時也依賴於他自身對已觀察到的榜樣的認識,還依賴於人活動的內部誘因。

南寧市這個孩子的家長將老師被打的原因歸咎於“老師離孩子太近”,可想而知,平日裏要麼他或孩子的其他撫養人有暴力行爲,要麼就是對孩子的暴力行爲不予糾正。

也許這個家長,這一類家長,腦子裏都是這麼想的:孩子還小,控制不住自己正常,大了就好了。

真的這樣嗎?只怕是大了就晚了。

03

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爲十分突出,暴力程度和危害性呈加深趨勢。這些少年罪犯的背後,都有教育缺失的現象。有的是長期生活在充滿暴力的家庭裏,耳渲目染。有的是父母疏於管教,對孩子放任自流。有的是隻問學習成績,不管心理健康。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被譽爲“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長期以來致力於犯罪心理的研究,一方面是爲輔助刑偵,另一方面則在預防犯罪。她說:“犯罪心理問題很多源於人的早期,所以我在犯罪心理研究的過程當中,非常重視研究人早年的一些心理問題,而且,真正要破解人的一些心理問題,你也會發現,它和人的早年的關係密切相關。”

她還提出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6個家教理念:

一、人的心理髮展有順序性,未成年人的心理問題滯後反應。

二、未成年人是被動的弱者,他的弱小和被動都決定他的一切是成人造成的。

三、家庭撫養不僅僅是物質的,更重要的是心理撫養。

四、人性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性格才真正決定命運。

五、愛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家長要了解兒童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六、改變孩子須先改變大人。

孩子不會永遠是孩子,遲早要長大的,在成長的關鍵時期,如果家長不干預,甚至對孩子的不當行爲包庇袒護,這個和將他推向毀滅沒有兩樣。因爲你不教育他,社會就會教育他,只不過,後者的成本太高,代價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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