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契合永遠比肉體要重要

曾經看到過這樣一段話,組合家庭的有倆類人,一類是因爲愛情走到一起組建的家庭;一類是沒有感情而走到一起的。例如,《霍亂時期的愛情》中的烏爾比諾醫生跟他妻子那樣的結合。

我不否認日久生情,感情是可以培養的這種說法。可培養的大多都是由憐憫而生的愛,或許會存在這樣的想法,他對我這麼好,我是不是應該喜歡他,應該跟他在一起 ?反正我現在也沒有什麼特別喜歡的人。不如,相處着試試看?有的可能就抱着這種想法稀裏糊塗的就結了婚。

好的婚姻並不代表好的愛情。夫妻間的相敬如賓,舉案齊眉往往都是做給外人看的形式主義。現代社會的好多家庭的存在,並不是因爲愛情而組成的。而是,我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我應該去做這件事了,我應該就像七歲的時候背起書包去上一年級那樣去完成結婚這件事。其實,沒有該結婚的年齡,只有該結婚的愛情。

見過二十多歲結婚,滿心歡喜的小夫妻;也見過耄耋之年依然攜手的老夫妻。然而讓感情能夠長久保鮮的祕訣可能就是愛吧。是彼此三觀的相同;是靈魂的契合;是互相尊重對方的敬畏之心。

在這個喧囂的世界上,分手離婚的案例比比皆是,三觀的不合往往是引起無休止爭吵的源頭,許多人結婚十幾二十年都始終跟自己的另一半存在同牀異夢,有的只是肉體上的名副其實的夫妻,卻是精神層面上的假夫妻。而這樣的情侶則是分手機率最大的,所以,奉勸各位,三觀相同,靈魂契合非常重要,比魚水之歡要重要得多。

往後餘生,願你三冬暖,願你春不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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