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信念:消費金融是一份絕對正確的事業

如果缺錢的不是我,也會是你;如果不是現在,也會在將來。所以,消費金融在時間上是一份絕對正確的事業。

經濟正確:賺錢的事業纔是王道

在“現金貸”還是如火如荼的時候,一家原本做瀏覽器和網址導航互聯網信息服務公司——二三四五忽然間成爲了傳奇,從和中銀消費金融合作,提供流量等服務開始,逐漸轉型主做了互聯網金融的業務。公開數據顯示,從2017年開始,互聯網金融服務反超其“主業(互聯網信息服務)”成爲二三四五第一大收入來源:2015年-2017年三年間,互聯網信息服務收入佔比分別爲68.9%、61.7%和36.8%;互聯網金融服務收入佔比分別爲0.6%、12.7%和65.4%,單單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32億元,同比增長83.7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48億元,同比增長49.23%。正所謂,辛辛苦苦幹一年,不如放一個月現金貸。

另據媒體報道,在其列入經營情況觀察的34家消費金融領域的公司中,有29家(超過八成)在2017年實現盈利,淨利潤總計達到154.86億元; 其中有8家淨利潤超10億元,淨利潤在5-10億元有3家。這其中的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中銀消費金融位列“持牌系”消費金融公司第一位,全年淨利潤13.75億元,緊隨其後的是招聯金融(淨利潤11.89億元)和捷信消費金融(10.22億元)。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很清楚了。2017年12月1日,業內稱爲“141號文”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監管文件發佈,宣告了一系列監管活動的開始,現金貸業務開始降溫、減速、剎車。經過將近1年的整改,“現金貸”專項整治風潮逐漸平復,監管發文和指導的頻率開始慢了下來,與此同時,隨着“現金貸”經營主體對業務行爲的自我約束,逾期、壞賬風險和社會負面影響也開始回落。“幫打行業”的專項整治的活動的利好開始顯現出來:通過監管的指導和整頓,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也就意味着之前由一衆無資質、無風控、無秩序經營的“高利貸”退出市場,相應整體市場規模回落的同時也釋放出市場空間和市場機會。另一方面,國家已經從多個政策層面和政策維度,釋放出鼓勵消費金融發展的信號:銀保監會官網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信貸工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等,暫且不論鼓勵消費和鼓勵消費升級是否真的對於經濟有強力的拉動作用,起碼政策環境上是有着很大的支撐。

於是,一批又一批互聯網“新星”開始擴展其業務邊界,跨界消費金融:滴滴涉足汽車金融和消費金融; 攜程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進軍金融領域;今日頭條上線名爲“放心借”的在線借貸產品;美團上架“借錢”服務和億聯易貸的借款產品; 作爲手機硬件廠商的VIVO、OPPO也着手組建消費金融團隊。

於是,消費金融公司的牌照也繼續成爲稀缺且熱點的牌照資源。正如幾年前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一下,有想法、有遠見,哪怕是趁熱鬧的,也都是想有這麼一塊傍身,哪怕是作爲投資也好。前文提到的二三四五發布公告,擬與江蘇銀行、凱基商業銀行及海瀾之家共同設立江蘇蘇銀凱基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奧馬電器發佈公告,擬與甘肅銀行、金徽酒共同發起消費金融公司;寧波銀行發佈公告,擬與富邦傢俱、寧波城市廣場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永贏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光大銀行發佈公告,與中青旅、王道銀行擬共同發起設立"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金控發佈公告,擬以1.25億人民幣、佔股25%在大陸地區參與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消費金融的賺錢效應,可見一斑。

政治正確:國計和民生

消費拉動產業,此乃國計

2018年8月18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信貸工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要積極發展消費金融,增強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適應多樣化多層次消費需求,提供和改進差異化金融產品與服務。支持發展消費信貸,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創新金融服務方式,積極滿足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升級型消費的金融需求。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切實滿足基本消費,持續提升傳統消費,大力培育新興消費,不斷激發潛在消費。 《意見》強調,將以健康養老消費與吃穿用消費、住行消費、信息消費、文旅消費、教育消費等六個方面作爲提高國民消費的推進重點。

國家“十三五規劃”同樣在更早的時間就明確提出,目前我們國內經濟消費相對不足,作爲拉動國民經濟發展三駕馬車之一,相比於已經在前幾年對國民經濟發展拉動表現出強勢作用的投資和出口來說,貢獻有限,比較明顯的就是在投資和出口“效力”不振的情況下,經濟發展明顯乏力,這一點是在日常生活中就有明顯感受的,特別是對於以出口加工爲主要產業佈局的東部和南部地區。因此,通過“擴大內需”,提振消費,促進消費能力,提升消費水平,在這個過程中同時提升產品升級,是很有必要而且需要去着力推動的,是政策的要求,更是發展的要求。

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以消費率(計算口徑爲,居民和政府部門的消費佔支出法GDP的比重)作爲比較對象,我國目前的消費率略高於50%,全球消費率平均爲80%,美國爲88%,日本、韓國也超過60%。出現消費率不過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爲我國長期以來勤儉節約和量入爲出的生活習慣和道德規範,集中表現爲高儲蓄和低消費;另一方面是人羣的消費需求和消費能力(收入水平)存在錯配,消費能力和消費品質量存在錯配。簡單來說就是,想花錢的人沒錢和想花錢的人沒地花。相比於改變生活習慣和道德規範對人們行爲的影響,讓人們減少儲蓄來消費,把錢投入到更快速的流通中去激活經濟,解決消費需求和消費能力的錯配可能更容易一些,而解決的方式,一是通過金融的手段來滿足適當、合理的“超前消費”,換句話說,通過金融的手段來“花明天的錢來辦今天的事”,而消費使得資本的流通更快,成本更低,企業無需經過曲折的手段去金融機構貸款,而這些貸款的來源就是居民的儲蓄;二是提升企業的經營投入,通過供給側改革來提升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價值,有效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最終通過消費來促進經濟的良性循環。

普惠金融和金融救助,此乃民生

做消費金融的人,多多少少都會發出這樣的感嘆,爲什麼那些人會去借高利貸、套路貸

看起來好像很難想得通,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爲在很多情況下,除了高利貸和套路貸,他們借不到。所以,纔有了穆罕默德·尤努斯和他的格萊珉銀行,纔有了他開創和發展的“微額貸款”的服務,向因貧窮而無法獲得傳統銀行貸款的創業者提供貸款。創業者是如此,消費者亦是如此,我們身邊的以銀行爲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從效益的角度(也可以理解爲制度的角度)先天的把個人小額、短期的借款需求拒之門外,而作爲消費者的個人也習慣了這種經營方式,自覺的不把銀行當做一個可以獲得“資金”的來源。所以一直以來,個人在銀行的借款的構成只有兩類(信用卡除外),一個是房貸,一個是車貸。而即便是這樣,銀行對客戶的要求還是相當嚴格,甚至是挑剔,辦理效率和業務態度更是“甲方”十足,從身份審查到資料提交,從申請提交到審批通過放款,每一個環節都把“服務”做成了“管理”;而且,這種待遇還有很大基數的人沒有資格享受。

與之參照,資金的需求確實是客觀存在,且長久存在的。銀行不來滿足,民間的高利貸就來了,套路貸也來了,而且真的是完全沒有架子的,全程“伺候着”讓那些從銀行借不到錢的人,順順利利、舒舒服服地把錢拿到手。此後,砍頭息也罷,高息也罷,侵犯隱私也罷,暴力催收也罷;套路騙房子,圈套騙車子,我們熟悉的卻又陌生的一系列駭人聽聞的事件就出現了。從一開始向銀行訴求卻走投無路,借錢無門到面對高利貸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這個過程中,銀行並沒有做什麼,並不是銀行把借款人塞給了高利貸和套路貸,作惡的也不是銀行。

但換個角度,如果銀行當時能夠不拒絕呢,如果銀行能夠服務這些客戶,接納這些需求呢?我們是不是可以這麼認爲,銀行的不作爲,纔給了高利貸、套路貸的機會。同樣的,對於那些因爲不明就裏,被“拖下”套路的借款人來說,是否又有機會能夠從銀行或者其他渠道,以合理的息費價格獲得貸款,來償還“高利”的、“套路”的貸款,獲得一個自救的機會呢?如果銀行不願意,讓消費金融來吧。歷史總是相似,上世紀20年代的美國,就有地方州政府要求更多的貸款人進入個人貸款業務領域,通過增加參與主體和供給,來擴大“合理”個人貸款業務的對人羣的覆蓋範圍,應對高利貸帶來的問題和負面影響的案例。普惠金融也好,金融救助也好,正是有待於消費金融從業者們來解決的問題,放下銀行的姿態,以服務者的心態和姿態去服務有需求的客戶,正確評價風險和收益,普惠民生、金融濟困,合法、合規、合理的開展業務。

所以,無論國計還是民生,我們都相信消費金融的未來可期。

消費金融,一份絕對正確的事業,相信,大有可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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