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作惡,金融背鍋,是定理還是悖論?

事不過三?

先有,奔馳女車主平白被收1.5萬元金融服務費

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在車的發動機上蓋維權,無疑將成爲消費者“挑戰”行業潛規則的標誌事件,其現實意義和啓蒙意義確實怎麼說應該都不算過分。4S店憑藉渠道專營的“霸權”一方面在汽車廠商側也擺得了姿態,另一面在消費者側更是用各種信息不對稱隨意打壓,而這也正是“潛規則”存在的現實基礎。於是,4S店才一直堅持僅爲車主更換發動機,也纔在車主能夠全款購車的情況下“說服”車主使用金融方案貸款購車,並收取了1.5萬元的金融服務費,由車主直接支付到個人賬戶。這裏所謂的“金融服務費”不過是一個名頭,和我們熟悉的租房和買房的“中介費”在某種意義上差別不大,稱爲“手續費”可能更符合“大衆審美”,因爲4S店的銷售人員陪同和協助客戶辦理了貸款業務而耗費了時間、人力和關係成本,在汽車交易市場上以“江湖規矩”的身份而普遍存在。而這背後真正提供貸款,金融服務的是汽車金融公司,借款人償還貸款也是直接還給汽車金融公司的,看似無關的4S店“平白”地收了這麼一筆錢,無憑無據,汽車金融公司是否也有責任?

再有,招聯消費金融中招教育分期

最近,有媒體報道,多名學員通過微博投訴,稱其在教育培訓機構(櫻花國際日語、海風教育、VIPkid等)試聽或報名時,由教育機構銷售人員介紹向招聯消費金融申請貸款分期支付學費,但卻無法正常退款。要不是直接拒絕或“不予理睬”,要不就是同意退款但需要收取利息費、手續費、報名費、軟件開通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對於學員的投訴,招聯消費金融回覆,一是“服務關係”是消費者和服務費確立的,沒法單方面退貨退款,需要向商家同意;二是其向學員提供的金融服務、金融產品屬於免息,不需要向其支付利息費與手續費。本意是作爲銷售者和消費者之間潤滑劑的金融服務,卻被卡在中間,如鯁在喉。

再之前,晉商消費金融三次踩雷場景貸款

一次“”踩雷”車相關產品分期業務,產品及服務提供方資金鍊斷裂無法向按照合同向用戶(同時是借款人)提供服務;一次“踩雷”旅遊分期業務,合作旅行機構實控人挪用資金導致無法按照合同向用戶(同時是借款人)提供旅行產品及服務;一次踩雷租房分期業務,長租公寓公司同樣因爲資金鍊斷裂,無法保障房東的租金支付,進而房東爲保障利益要求租客退房。在上次場景貸款的業務模式中,晉商消費金融作爲資金方將資金受託支付給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方,場景或者服務的提供方同用戶(同時是借款人)簽訂銷售或服務合同,以合同提供服務;晉商消費金融同客戶簽訂貸款合同,通過金融手段支付商品或者服務費用,並按照合同約定按時還款。在業務上看起來相互獨立的合同關係,卻也是脫不開的“干係”。

癥結何在?

汽車也好、教育也好、租房、旅遊也罷,將真實的消費場景同普惠金融的結合,作爲潤滑劑既滿足了消費者消費的需求,也滿足了商家擴大銷售的需求,更是符合國家鼓勵實際消費,進而促進生產的政策要求;此外,同不指定用途的現金類貸款相比,場景分期因爲以“借款人受託支付”的模式,資金並非是交由借款人隨意支配的,因此可以更好、更準確地掌握資金用途。從宏觀到微觀,看起來都是更好的應用場景,爲什麼也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呢?究其原因,To C 的業務不應該也不能完全從 To B To C 的模式中剝離出來,用人話來說就是,場景業務不應該放鬆對場景商戶的管理。

商戶的唯一目的是成交

在商戶的商業邏輯裏,快速的成交是首要的,這是銷售的本質也是市場競爭的需要,基於此,消費金融場景中的商戶,在對於可能影響購買者消費決策的信息儘可能少說,甚至不說,含糊不清或者一句帶過,比如對消費者介紹的時候,多講分期付款的好處,避談分期的本質是個人貸款、多講申請分期的便捷,避談取消分期的麻煩、多講提供服務的正規金融機構,避談服務的費用是不是高的離譜、多講爲消費者對申請了多少增值服務,避談分期還款是否超過消費者可承擔的範圍,凡此種種,不一而足。而這就直接導致了:

1、爲縮短消費者進行消費決策的時間和避免對“分期”理解上的遲疑及因此導致的“流單”,商戶的工作人員以“親善”服務的方式,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替消費者申請、辦理消費分期,生生地登了船,把米煮成熟飯;

2、既然木已成舟,米已成炊,一旦消費者要求取消分期、退還貨物或者消費服務時,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收取之前刻意隱瞞的各種“巧立名目”的費用,從而成功阻止退貨或取消服務。

金融機構本位意識

金融機構作爲企業,同樣面臨競爭,特別是在消費金融的參與者越來越多的時候,因此對於消費場景機構的選擇上,很自然的傾向於能夠產生足夠交易量的商戶,足夠的交易量才能夠保證足夠的在貸資產,也就意味着能夠產生持續的利息和費用的收入。而在供需規則和目前市場資金供給多於資產需求的制約下,向消費者業務流程的制定自然的會向商戶傾斜;在加上場景分期的商戶相對分散,最終在業務流程上不完整也不統一。

金融機構通過商戶同借款人發生業務聯繫,但商戶在這個聯繫中所充當的只是渠道的作用,也就是說,金融機構同借款人發生的業務聯繫是單純的借貸關係,所以金融機構在場景分期的業務中,考量更多的是自身對於借款人風險控制能力,對於借款人履約意識和履約能力的判斷,只要經過測算,分期產品的收益能夠合理的覆蓋資金、運營、風險(違約)成本,滿足借貸產品的收益結構,這個業務就是可行。

最終,也就出現了魚龍混雜、紛繁亂象。

辯以證之

這邊廂有國家政策加持和指導,那邊廂有個人消費金融市場的真實需求,承接落地的消費金融機構從“國計”、“民生”出發都應該把這個事做了,而且還應該做大、做好。的確,在當前展業的過程中確實遇到了一些問題,似乎成爲了做大規模的障礙,但當我們辯證的看到當前場景消費金融遇到的這些問題的時候,把暴露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拆解之後,得到的就是應對的策略和方法,即通過對於產品業務流程的設計來完善業務的管理。

1、加強過程管理

前文的分析裏,我們已經認識到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商戶在銷售商品和服務的過程中,對於使用消費分期的客戶,並沒有嚴格按照金融產品的要求、業務流程來向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告知,也沒有引導客戶自主辦理業務,而是“隱瞞”和“代辦”,由此產生極大的爭議。由此,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在流程的設計上需要“時刻”體現貸款人的存在和“金融業務”的存在,增加強驗證環節、強提醒環節,如業務辦理除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之外,加強對於申請人自主申請的驗證:人臉識別,並在此過程中,以強制閱讀、播放聲音提醒等方式簡明提醒申請人目前的操作是在申請消費貸款,引導其確認申請意向及瞭解相關注意事項;

2、主動服務

在當前場景分期的業務裏,消費金融機構在某種程度上存在“缺位”,導致了同借款人之前的信息嚴重的不對稱,商戶作爲渠道“有意無意”地屏蔽了某些信息而造成困境。因此,消費金融機構需要重新確立金融業務中的本位意識,不單純把自己作爲一個商戶收單的手段,向借款人提供主動的產品服務。

2.1、服務通知,向借款人主動提供多個業務流程節點、特別是關鍵的業務節點的通知:申請受理、貸款審批、審批通過、放款通知、業務辦理提醒(T+1)等,強化自身在當前消費分期業務中的存在感和角色,實現同借款人的直接聯繫;

2.2、業務功能,基於微信公衆號的輕服務平臺,向借款人提供貸後服務的業務功能,可前置借款人需先關注公衆號作爲約束條件,認證並關聯當前辦理業務;支持查詢、諮詢和業務辦理等:如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取消的業務功能,在保障商戶利益的前提下(如限定時間內),支持借款人不經過商戶直接申請和辦理貸款取消;

2.3、業務平臺,消費金融公司通過開發自有APP,H5等方式自建場景分期平臺,以服務平臺,銷售平臺的模式向商戶和消費提供服務,商戶通過入駐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商戶或者服務,平臺通過編輯上架或API接口對接的方式實現場景商戶的對接,將貸款業務流程的辦理掌握在自己定義的流程裏,實現閉環管理;

3、穿透式管理

場景分期業務和現金貸業務相比,資金並沒有打到借款人的賬戶,也就在根源上避免了貸款資金被挪用去非消費的用途,但目前的情況卻是出現了商戶平臺和商戶將資金方受借款人委託支付的資金挪用,而導致最終無法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可見,完成受託支付可能並不能真正地作爲場景分期業務中的“流程完結”。爲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需要對資金的流向做穿透式的管理,確保資金最終是在合適的時間流向真正的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

通過與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共建“虛擬支付賬戶”的方式可以實現將貸款的資金的流向進行有效管理的目的,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爲個人客戶和商戶分別開立賬戶,進行受託支付時將結算款項由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中間賬戶”的名義進行暫時管理,設置由借款人或者資金方單方或者共同發出指令後完成向商戶賬戶的最終清算,而商戶通過提現的操作完成結算操作。這種將資金統一管理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實現對資金流向和時點的控制,比如將裝修的貸款以裝修公司實際的施工進度爲節點進行支付結算,比如租房的貸款以平臺和房東約定的結算週期和方式進行對點支付;另一方面也可以確保借款人在消費流程中的知情權,且體現借款人在整個消費流程中的主導角色。

結語

場景或許並非有意作惡,金融也並非註定要爲場景背鍋,通過合理的流程設計強化消費金融公司在場景分期業務中的主導和管理作用,主動同借款人發生聯繫,提供溝通和服務渠道,拒絕被“管道化”,實現端到端的業務管理。此外,更加審慎地選擇場景消費合作機構,綜合提升自身的運營能力和平臺化能力,無疑將助力場景消費金融這一國計民生的金融業務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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