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節儉消費觀及其現代啓示

圖片來源於網絡

本文索引收錄:《倫理學》2014年

本文原發期刊:全國優秀社科學報《淮南師範學院學報》2014年第五期             

[摘要]墨子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闡明瞭反映勞動人民利益和願望的具有平等意識、平民性質、人道主義精神和小生產者空想色彩的節儉消費觀。墨子的節儉消費觀包括消費的原則,普遍實用的節儉消費基本標準,消費之保障以及反對不實用的娛樂享受性消費等方面。墨子的節儉消費觀中的合理因素對於我們今天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健康文明、節約資源的消費模式有重要啓示。
[關鍵詞]墨子;節儉;消費觀;現代啓示
[中圖分類號]B82-053    [文獻標識碼]A


圖片發自簡書App

墨子出身平民,能切身體會並關心勞動人民的疾苦,爲了改變他們“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墨子·非樂上》,以下引《墨子》只注篇名。)的悲慘命運,墨子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從“兼相愛、交相利”、(《兼愛中》)“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非樂上》)出發,提出具有平等意識、平民性質、人道主義精神和小生產者空想色彩的節儉消費觀,體現了他對當時飽受苦難的勞動人民的深切同情和關愛以及對王公大人們的驕奢淫逸、揮霍浪費無情的揭露和批判。

一、消費的原則

墨子站在普通民衆的立場,從普通民衆利益出發,滿懷兼愛情懷地指出:“仁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爲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爲,不利人乎即止。”(《非樂上》)認爲仁者爲政必爲天下興利除害,行爲選擇必以利民爲依據;又從老百姓基本的衣食之需出發,明確指出:“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爲。”(《節用中》)所有社會物質財富的生產,凡能夠供給民用就可以了,各種只增加費用卻不能增加民衆實際利益的事,聖王是不會去做的。以此告誡統治者,一切消費當以實用、利民爲尺度,要求統治者效法聖王,務求節用,“去其無用之費”(《節用中》)。在墨子看來,消費有一個原則,即:實用節用以利民。這一主要針對統治階級提出的消費原則滿懷愛民、利民之情,貫穿着以民爲本的人道主義精神,具有明顯的利他主義傾向。“總之,保證老百姓的吃飯穿衣要緊,其他一切消費都應儘量節約、儘量取締、儘量廢除。在物質財富還遠不充裕,廣大勞動者經常處於飢寒交迫的古代,墨子這種思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1]不過,“在當時的情況下,向統治階級提出節用的要求是不會真正見效的,這是統治階級的本性所決定的。墨子並沒有真正認識這一點。”[2]

二、普遍實用的節儉消費基本標準

墨子心繫民衆疾苦和國家治亂,譴責並限制統治階級的寄生消費、炫耀消費、奢侈消費和揮霍浪費的無恥行徑,以滿足勞動者的基本生存、生活需求,主張以實用節用以利民爲消費原則,過一種普遍適用的“量腹而食,度身而衣”(《魯問》)式的滿足基本溫飽的節儉生活。在《辭過》、《節用》、《節葬》等篇中,墨子從衣、食、住、行、喪葬等方面痛斥統治者不顧百姓死活,滿足一己之私慾,大講排場、奢侈浪費的做法,並假託古代聖王提出了自己心目中打破等級界限的,帶有明顯平等意識、平民性質、人道主義精神和小生產者空想色彩的節儉消費基本標準。

墨子認爲,冬服只需“輕且暖”,夏服只要“輕且清”(《辭過》),衣服只需滿足禦寒消暑和蔽體的基本需求就可以了;飲食上應該“足以充虛繼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飲食只要能滿足基本的生存和健身需要即可;房屋只要“可以圉風寒”、“可以圉雪霜雨露”、“可以祭祀”、“足以爲男女之別,則止”。(《節用中》)房子只要能夠遮風避雨,可供祭祀、可供男女分開居住即可;墨子還認爲:“其爲舟車也,全固輕利,可以任重致遠。其爲用財少,而爲利多。”建造車船應該以實用爲目的,不需要“飾車以文采,飾舟以刻鏤”(《辭過》)之類的奢華,這樣省錢省力,利國利民。墨子還反對統治者及儒家所提倡和實行的厚葬久喪陋習,他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提出薄葬短喪。墨子認爲,聖賢爲政的目標應該是“天下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衆之;衆而亂,則從事乎治之。”而厚葬久喪是與這一目標背道而馳的。面對統治者生前驕奢淫逸、鋪張浪費,死後厚葬久喪、勞民傷財,墨子極度憤慨,予以無情的揭露和譴責:“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衆寡、定危理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爲人謀者不可不沮也。”在墨子看來,厚葬久喪只能使國家貧、寡且亂,是亂國敗家之禍根,因而必須予以堅決的批判、反對和廢除。爲了更有力地批判和反對厚葬久喪,墨子還搬出了上天和鬼神,認爲厚葬久喪也不利於敬奉上天鬼神,因此得不到他們的賜福。墨子藉助於上天鬼神的權威來增強其批判的力度,這實在是他的無奈之舉,體現了小生產者地位和思想的侷限性。並且他的薄葬短喪主張也和其“明鬼”思想有着明顯的矛盾。

墨子代表下層民衆的利益和願望,以實用節用以利民爲一切消費的原則,一廂情願地提出了帶有明顯平等意識、平民性質、人道主義精神和小生產者空想色彩的節儉消費基本標準。“墨子提出的消費標準,同儒家‘用之以禮’嚴格等級消費標準,是大相徑庭的。從當時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看,對統治階級,這一消費標準是低水平,他們是不願、也從未遵循的;對廣大民衆,在生產力發展有限、社會分裂動亂的形勢下,又是高水平,是難以企及的。”[3]

三、消費之保障

墨子認爲發展生產是保障消費、提高消費水平的基礎。強調社會消費必須建立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要求消費水平必須和生產發展狀況相適應,不能超出生產所能承受的限度。墨子說:“今也農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強乎耕稼樹藝,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爲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飢,故不敢怠倦。今也婦人之所以夙興夜寐,……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爲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暖,不強必寒,故不敢怠倦。”(《非命下》)將生產勞動作爲生活消費的基礎和前提。墨子又指出:“爲者疾,食者衆,則歲無豐”,(《七患》)如果從事生產的人少,而生活消費的人多,就不會有豐裕年景。因此,要保證消費的實現,提高消費水平,就必須努力發展生產。墨子常有“昭昭然爲天下憂不足”(《荀子·富國》)的憂國憂民的仁道主義情懷,擔心生產滿足不了基本生活消費,從而引起利益紛爭。因而他特別重視糧食等基本生活消費品的生產。

墨子還主張,消費水平可以隨着生產的不斷髮展而有所提高,他說:“飲食必常飽然後求美,衣必常暖然後求麗,居必常安然後求樂。”(《七患》)認爲人應該首先滿足必需的生理需求,在生活的各基本方面應該力求從儉,等到生產發展,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滿足以後,才能追求更高層次的消費。但是,由於統治者的超前消費、炫耀消費、奢侈浪費,將有限的社會財富消耗殆盡,老百姓欲維持基本生存的消費標準都難,更談不上追求更高層次的消費了。因此,一方面要努力“強本”、“開源”,更重要的是統治者要“節用”、“節流”。

可以說,墨子的發展生產以保障消費,消費以發展生產爲基礎,生產發展的程度決定消費水平的高低的主張,以及“強本”與“節用”、“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的思想,即使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當代學者指出:“墨子的消費經濟思想把節儉與加強生產相結合,通過節儉促進生產,通過生產促進消費,從而使消費水平與生產水平相適應,這是符合現代經濟學規律的。”[4]

四、反對不實用的娛樂享受性消費

爲反對儒家和統治者倡導的勞民傷財的繁瑣禮儀和娛樂享受,墨子本着實用節用以利民的原則,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場,提出“非樂”主張,反對不實用的娛樂享受性消費。

爲什麼要“非樂”?墨子從實用的角度出發,具體論述了其“非樂”的理由。其一,製作娛樂器械勞民傷財,增加了民衆的勞役和稅負,不利於解決民衆之巨患,即“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其二,享受舞樂使爲上者不能聽治;表演舞樂使爲下者不能從事。上不聽治,刑政必亂。下不從事,衣食之財必不足。《非樂上》說:“且夫仁者之爲天下度也,非爲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爲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芋笙之聲以爲不樂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爲樂非也。”墨子認爲,儘管“爲樂”是一種享受,但對治國利民來說並不實用,沒有實用價值,因此要“非樂”。在墨子看來,任何事情的目的、價值都只能用是否“利人”、是否“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的標準來衡量。而“樂”在墨子看來是不符合這些標準的,因而被認爲是無用、無益甚至有害的。[5]

由於墨子切身體會到民之“三患”的長期存在,而統治者無視民衆的苦難和國家治亂,整日尋歡作樂、縱情聲色、腐化墮落。因此墨子提出非樂論以批判、揭露統治者此不仁不義之行徑,表明了其可貴的平民意識、人道主義精神和批判精神。不過,“墨子以足民之財作爲治平的先務,爲了挽救當時的社會危機,常着眼於物質,而忽視精神,且有矯枉過正之弊,像‘非樂’論反對音樂、美術等精神活動,作爲一時救病的良藥也許可以,但不能作爲萬世的教條。”[6]墨子的非樂論也有一定的侷限性,他只看到了音樂等勞民傷財、妨礙生產勞動的一面,而沒有對其陶冶情操、抒發情感、禮儀教化功能予以應有的關注。墨子僅僅從實用的角度一味否定音樂,將物質生產與精神活動對立起來,這實際上是被狹隘的實用主義所侷限。墨子忽視了藝術生產與欣賞的直接消耗和間接的歷史效益之間的辯證關係,墨子只看到藝術生產過程中佔用一定的歷史時間,就以爲是對社會的極大浪費,這是短視的淺思維方式,實際上由於歷史條件的侷限,任何藝術創作都不得不以極少數統治者剝奪大多數勞動者的衣食之財爲代價,這是歷史進步過程中難以避免的矛盾性。[7]

五、墨子節儉消費觀的現代啓示

從上述墨子提出的消費原則、節儉消費標準和主張中可以看出,墨子的節儉消費觀過於強調節儉,片面強調消費的物質實用性和消費標準的整齊劃一,具有忽視基本物質生活之外的其他消費需求的價值傾向,並企圖消解現實的消費水平差異,因而受到後世學者的詬病。荀子就曾批評其“昭昭然爲天下憂不足”、“私憂過計”,會使“天下彌貧”,(《荀子·富國》)“蔽於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有見於齊,無見於畸。”(《荀子·天論》)梁啓超指出:“墨子的‘唯物觀’,比馬克思還要極端。他講的有用無用有利無利,專拿眼前現實生活做標準,拿人類生存必要之最低限度做標準,所以常常生出流弊。”[8]並且,墨子僅僅從物質實用的角度談節儉的必要性,沒有充分認識到,節儉不但是關係到國家治亂興衰、人民基本物質生活需求的滿足的政治、經濟問題,還是關係到人的道德品質的培養、道德人格的完善以及社會優良道德風尚的形成的精神價值追求。雖然墨子的節儉消費觀有其時代、階級侷限性,帶有小生產者的狹隘功利性和空想色彩,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否定其積極的歷史影響和現代價值。墨子提倡的節儉消費、反對奢侈浪費的消費觀念,在當時客觀上具有治國利民、移風易俗的進步意義;揚棄其消費觀中的合理因素,對於我們今天發揚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形成理性、道德的消費觀念和健康文明、節約資源的消費行爲模式,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也有積極的啓示作用。

中國歷史上統治者厚葬的習俗,延續幾千年。有多少民脂民膏和勞動者的生命,被統治者掠奪殘害。墨子站在廣大勞動者的立場,尖銳批判統治者厚葬風俗的危害。墨子的節葬觀,符合現代喪儀節儉的社會習俗,有超越時代的現實意義。[9]如今,在我國農村,過時、落後、粗陋、不良的喪葬風氣再次瀰漫,不少地方出現了諸如墨子所揭露和批判的死人與生人“爭利”、“爭地”、“厚葬久喪”的現象。許多人在喪事上沒有發自內心的對死者的哀思,卻爲死者大辦喪事、大擺闊氣,墓地講究大面積,墳塋務求豪華,進行炫耀性的喪葬消費;也有人屈從於當地的喪葬“消費陋俗”,超出家庭收入水平或財力狀況地進行被迫的炫耀性喪葬消費。這種不良的喪葬消費行爲、風氣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極大損害。而“墨子所提倡的關於喪葬的方法和標準,雖已不再適合於現代,但他批判厚葬久喪、提倡從簡辦喪的精神,值得我們研究和學習。”[10]

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地區、城鄉、行業、階層之間的貧富還有相當的差距,導致人們消費水平的差異性。我們應積極借鑑墨子以發展生產保障消費的主張,統籌兼顧,發展生產,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衆收入的增長和消費水平的提高,逐步縮小消費水平差異。客觀地說,人們消費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性在現階段有其必然性與合理性,但若差距過大,在消費領域出現不理性消費、過度消費、炫耀性消費、浪費性消費、特權消費等現象則極易導致部分普通羣衆的“仇富”、“仇腐”心理,不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因此,現階段我們仍然要適度提倡墨子的節儉消費思想,發揚墨子的勤儉節約精神。即使將來物質財富極大地豐富了,我們也應該牢記墨子“聖人之所儉節也,小人之所淫佚也。儉節則昌,淫佚則亡”(《節用下》)的警世名言,從其節儉消費觀中獲得積極啓示,以儉養德,儉以利世、利民,儉而有度,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參考文獻:

[1]李澤厚:《墨子論稿》,載《學習與思考》1984年第5期。

[2]鬍子宗、李權興等:《墨子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2頁。

[3]範淑存:《墨家的消費經濟思想及其借鑑價值》,見張知寒、李廣星:《墨子研究論叢(三)》,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9頁。

[4]李曉樂、溫永強:《墨子節用消費觀的當代價值》,見曹勝強、孫卓彩主編:《墨子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254頁。

[5]祁海文:《墨子的禮樂批判及其美育觀》,載《社會科學戰線》2002年第5期。

[6]江心力:《墨子與中國人的兼愛情懷》,長春:長春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頁。

[7]譚家健:《墨子研究》,貴陽:貴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頁。

[8]梁啓超:《墨子學案》,上海: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42頁。

[9]孫中原:《墨子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年版,第92頁。

[10]童恆萍:《墨學精神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頁。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