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替罪羊,真好!

南方一家知名企業。這家企業先後從世界500強公司聘請了兩位高管擔任CEO,均已失敗告終。爲此,企業董事長非常失望,每每和我談起此事,總是慨嘆人心不古,慨嘆主人翁精神難覓。
作爲戰略與領導力顧問,我當然能理解董事長此時的心情。不過,董事長並未從我這裏得到支持哪怕是同情。我說,期待着從天上掉下一個“具有主人翁精神的職業經理人”的餡餅,既不現實,也不公平。
這個世界上天才本來就少,具有主人翁精神的天才則更少,雷鋒只有一個,還被大家掛在了牆上。
董事長說,我的要求不高,只希望他能把公司當家。
我反問道,你把公司當家嗎?
他說,我當然是,我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幾乎把老婆孩子都忘了,公司已經成爲了我真正的家。我的全部心思都在公司的業務上。我請來的CEO雖然每天工作時間也不短,但總是遇到事情先考慮自己的利益。
我說,你錯了,你沒有把公司當家,你把公司當成了你的私有財產。
稻盛和夫說:“才能亦是天賜,不可獨爲己謀利。今天,上天把創辦和領導京瓷的才能賦予給了我,如果上天將其賦予給其他人而不是稻盛和夫,京瓷一樣會成爲世界500強。所以,我從來不敢將企業作爲我自己的私有財產,企業是創業者、員工、商業夥伴、社會所共有的,我只是負責照料好而已。”
我繼續着對董事長的“批判”。想想看,你當初極力推動公司上市時的動機,有多少成分是出於公司的業務需要,有多少成分是來自於你急於進入胡潤排行榜的虛榮心?還有,去年年底確定公司激勵和利潤分配政策時,你內心考慮最多的是作爲大股東你個人的利益,還是這個企業員工和其他股東的利益?再想想,在併購和整合那家瀕臨倒閉的小型國有企業時,你的出發點是爲大衆、爲員工、爲客戶,還是爲你自己?
如果這些就是你所謂的主人翁精神,其實這種“精神”人人都有,不過就是自私而已。你請來的CEO他們也具有爲自己謀利的動力和能力,也就是這種你所展現的“精神”。
所以,假如你本身就是一個自私的董事長,你招來的肯定也是一個自私的CEO,人以羣分,物以類聚。如果你幸運地招來了“雷鋒”,“雷鋒”也不可能爲你的私利服務,“雷鋒”一定會很快離開。
說得直白一些,假如你是一個做假賬的老闆,你任用的會計就不可能是一個正直的人。
我這一番話,還真把董事長給“雷”倒了。
當然,他完全不接受我的批判。他堅信自己是一個有良知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只是找到一個同時具備主人翁精神和職業精神的CEO太難了。
我提醒他,如果一個人同時具有主人翁精神和職業精神的人,上帝都會喜歡,上帝怎麼會捨得給你呢?
 
CEO只是個替罪羊
這位董事長先後開除了兩個CEO,第二位CEO的情況我大致瞭解一二。
2007年年底,公司制定了贏利增長8%的目標。2008年一開春,CEO就啓動了“春雷行動”,大力拓展已有客戶基礎,爲客戶提供更高附加值,提高毛利率。與此同時,公司也開始考慮新市場的策略和當年的行動計劃。由於CEO個人的經驗集中在傳統市場,他自然對於現有客戶的精耕細作比較上心,新市場和新業務就顯得有些緩慢。
不幸的是,2008年金融危機全面爆發,公司的原有業務受到很大的衝擊,而新興業務又沒有發育起來。結果,2008年成爲了公司自成立以來,虧空最厲害的一年。
總得有人爲此負責。自然,CEO引咎辭職。
當時,我就想,有個替罪羊真好。董事長此時一定覺得自己超級偉大:你們看看,我早就說我們的未來在新興市場,金融危機和慘痛的虧損再次證明,我對未來的判斷是正確的,我們的問題出在執行上,我們的整個執行團隊存在嚴重的問題。
我沒有想爲CEO開脫責任,他在市場判斷和執行力上確實存在問題,在世界500強工作很多年,每天“數豆子”已經使他失去了足夠寬廣的視野和縱深洞察力。但是,我們想想,從公司戰略制定,到關鍵市場推廣策略,再到新興市場團隊的組建,有哪件事是CEO獨立做出的?董事會和董事長在此過程中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任何人有先見之明,洞悉金融危機的爆發嗎?
反過來,我們看看。公司在新興市場的兩個產品線上的戰略搖擺,明擺着就是對產業大勢判斷不清,明擺着就是一種投機行爲。這能證明董事長高瞻遠矚嗎?
萬一業務失利,承擔責任的一定不是董事會和董事長,一定是CEO。因爲CEO是唯一一個有能力、有潛力、有理由、有必要、有義務“背黑鍋”的人。
 
我寫過一篇題爲《挫折回報率》的文章,說的是,如果我們能夠從挫折中學習,其回報率是最高的。可是,本能上我們總是希望有人站出來把爛攤子接下。找到替罪羊的感覺,肯定很好!
但是,一旦有替罪羊出現,“挫折回報率”就趨近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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