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時間的女孩

我叫孟梓,每晚八點會在市區的街頭放下瓦楞紙,內容如題,再標註:全國統一零售價100元一小時。

剛開始會有不少醉漢、意圖不軌者搭話,次數多了,還沒等他們開口我就表明:“強姦未成年少女,一般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我故意把“死刑”加重鼻音,因爲不少人想買我的時間來幹髒事。

“除了這?”

這晚來了名貴婦,貴婦泛有椴樹的花香,右手被一個非常好看的銀鐲環住。

“你說了算。”

她掏出三百元買我三個小時。

我把瓦楞紙翻過去,“走吧。”

明確出售自己時間就意味不會有什麼好事,即便他們沒逼我犯罪,但絕非省油燈。譬如這晚我來到貴婦家,她把我引到兒童房。男孩兩歲,胖胖的擱在一角,精神萎靡。

“要我陪他三個小時?”

“不需要你陪,你只要坐在他身邊,因爲他感冒了,年齡太小不會自己擤鼻涕,如果他鼻塞了,你就幫他弄出來。”

“怎麼弄,我沒這經驗。”

貴婦曼妙地指向嘴巴,眼眸細眯,“用這。”似笑非笑。

我頓了一會,還是條件反射地點頭,也許你們都覺得很噁心,畢竟要把綠色的液體吸到嘴裏,可某些情況你們感冒了也會把自己的鼻涕吸到喉嚨甚至吞到胃裏,我就是抱着這想法在這三小時裏幫這小孩吸鼻涕,雖沒到胃,可滾燙粘稠的感覺彷彿晃盪的痰液黏滿口腔。

沒辦法,這就是生活,我的生活。

因爲我缺錢,在我十七歲的這年。

這年奶奶患了一場大病,她花白的頭髮糟糕成被貓擾亂的線。每天躺在牀上咳嗽、自責,又說怕連累我的話。若當初沒她,我可能在十七年前的冬季已被雪花凝結心臟,正是她從街邊把我撿回來,我才擁有人世間的青春,在這段青春裏我沒想過要尋找親生父母,年長一點我還認爲被拋棄的理由是重男輕女,雖然社會倡導男女平等,可我還時常看見男人打女人,往死裏打。

曾經就有一名婦女雙臂垂掛傷疤走來,她目光窮寇地盯着我,“能不能打你……”她很想知道打女人是不是很爽的一件事。

我同意了,然後她把我領到一個角落,二話不說摑起巴掌。我揩掉嘴角的唾液,挺回來,如上帝所說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臉,你就把右臉都轉過去。她不摑我巴掌,開始對我拳打腳踢,她揪我頭髮,彷彿暮光中生活已久,很不容易看見光芒——

“那男人就是這樣打我!他就是這樣打我,他這個死變態!”

我隨她發泄,隨她嚎啕,直到她累了,我還吼,“繼續!”幾次下來她終於發軟般酴醾一角,“爲什麼,爲什麼,我一點都不覺得爽……”

其實關於“爽”是難以描繪,相反,我倒見過不少心懷不爽的人,大概物質佔領了生活的本質。有的人覺得不爽就買我的時間要求我唱歌,我五音不全,但他們只想在寂寥的氛圍中擠出聲音;有的人則要求我模仿,模仿他們的上司、討厭的人,再從中獲取滿足感。有的人很奇怪,譬如林先生。

我第一次見林先生的時候,他穿着油亮的皮鞋咯咯作響而來。那天夜色很深,卻無法滲入他清秀的臉容,“你會談戀愛嗎?”

說真的,以前暗戀過鄰居的大哥哥、隔壁村的同齡人、還有紳士般的大叔,卻從沒正經八百談過戀愛,出身卑微不敢對戀愛衍生幻想。林先生出的價錢很高,“300元一個小時,能和我談戀愛嗎?”

我事先表明不能有身體上的接觸,連牽手都不行。他同意了,他很守規矩,這份“守”有點過。和他吃飯,沒幾句話可聊;和他看戲,他獨自處於黑暗沉默;和他一起,他的眼裏常年黏滿齏粉般遮蔽現實。

兩個人走在深夜的街道他的目光寡慾般往前延伸,總有意無意地重複,“什麼纔算談戀愛?”

“談戀愛應該是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那怎樣纔算喜歡一個人?”

我搓搓手,不清楚,我只管陪他從街頭走到街尾,踩着一地的碎葉,來來回回。我看得出他很想找一個答案,但始終不清楚如何戳破固有的妄自菲薄……

有時候他一買就是七八個小時,每次他都穿着乾淨,帶我目睹城市的夜色,穿越鬧市的街道,最近一次還把我領去他家。

他家淳樸潔白,一個人住。林先生閒時會畫畫、寫作。他的畫全是黑白線條,文字清雅憂傷——“相遇靠緣分,相離卻如塵。”

旁邊垂放着全家照,相中的林先生遠沒如今清秀,他是小孩,一臉以世界爲敵的傲氣。

我問林先生,“你從小到大就沒喜歡過人?”

他給我沏茶,“以前有,現在怎樣也找不着感覺,也記不起以前是怎樣的感覺……”

“所以你父母一直催你談戀愛?”忘了說,林先生三十而立。

”都死了……”

“不好意思。”

“來,嚐嚐這季的新茶。”那話該是傷到根性,他的嘴角有了摺痕,然後時間被沉默所覆蓋,過了很久他坐到牀邊,“能給我講個故事嗎?”

我也靠過去。

“就那本。”

我翻開《格林童話》,他說以前認爲裏面《沒有手的姑娘》很恐怖,可現在他最愛聽,這故事講述一名美麗善良的女孩被惡魔相中,惡魔用財富誘惑其父親使其砍掉雙手。姑娘傷心地離開,後因偷梨被國王娶爲妻。國王外出期間,惡魔一心想傷害曾經得不到的王后,使其受到拋棄,她獨自帶上剛出世的孩子進入森林生活。因虔誠與善良,上帝派了天使幫助她,直到她與國王相見。

“你相信這世界會有天使麼?”林先生躺了下來,一併拉起被子覆至肩膀,如孩童。

“不相信,現實於我是《賣火柴的小女孩》。”

林先生對我的話不詫異,他深知我熬了不少苦頭,“隔壁有一間客房,你可以睡在那,放心,錢我照樣算你。”

“嗯……”

我沒推搪,我相信林先生爲人。

但是,人若面對一名對你很好的人,是無法激盪太多貪婪甚至會產生虧欠。說真的在林先生身上賺錢非常容易,可不踏實,後來林先生再找我的時候,我拒絕了,他也察覺這陪伴和他所想象的戀愛存在落差,我真不想浪費他的錢,用大人的話來說:“緣盡了。”

他沒逼我,落落大方,“那好吧。”

這一別,三個月過去了。

深秋退至初夏,初夏常給人綢幡錦緞的感覺,但這年的初夏於我已是勞勞塵夢。因爲奶奶的病情沒有減輕,她臉上的老人斑愈顯深邃,現在的她咳嗽帶血,醫生說命不久矣,可一旦停藥熬不過三天,名貴的藥材能讓她續命半年。

我選擇後者,所以“全國統一零售價”漲價50,這次漲價意味要熬更多的苦。我幫人尋惡狗,差點被咬到;照顧一名流感的小孩,自己也病了兩週;爲了賺更多的錢我還認識一名酒吧的風塵女子——曉玲,曉玲每晚都被不少男人盯上,不少男人想刻意灌醉她。我的任務就是扮演她的好姐妹,陪客人喝酒,再假裝喝醉,由曉玲送我離開,好讓她功成而退。

其實剛開始我是拒絕的,因還沒成年,不能喝酒,這是底線。曉玲說,“你虛歲早已年,不如這樣500一個小時,我每晚只需要你一個小時。”

事實證明,人的底線會因誘惑而改變。

連續做了一週,沒破綻,每次都能讓曉玲功成身退,只是這晚有點特殊,曉玲給我換了一套光鮮的衣服,這衣服不太保守,再與一羣中年油膩男人坐在一塊。

她說這晚,“700一個小時。”

曉玲還給我倒酒,我抿上小口,酒味濃烈,胸口疑似嵌入火炭。

“再來。”

分不清這話是誰說的,又倒滿一杯。

我給曉玲打眼色,這次真的不行,這酒度數很高,曉玲回了我一個“沒事”的眼色。

咕嚕咕嚕。

滿滿一杯,一杯接着一杯。

天旋地轉,恍恍惚惚,我很想站起,不清楚是誰的手把我按下,又不清楚是誰先發出詭譎的笑聲,我的頭很快拋錨在某個男人肩上,我很想喊救命,很想離開,可又無能爲力……即便我意識到已被人抱起,即便慢慢離開燈紅酒綠的地方,我依舊是條缺氧的魚。

這過程有點混亂,不是我掙扎,好像有一場打鬧,這打鬧有句重複性的話塞進耳裏,如泡滿水的海綿——“

你這閹人呈什麼英雄!”

其實他們所說的人就是林先生。因爲我醒來時就在林先生的家,他給我準備了一杯奇花異草,“解酒的”。左臉淤青,不敢正視我,就連那句呵斥,“別亂販賣自己的時間”都因躲避我的目光而丟了威嚴。

我斷斷續續把茶喝完,“謝謝你,救了我……”

”沒事……“

良久,我才問,“你爲什麼會出現?”

林先生不自覺地摸起膝蓋,這三個月他在酒吧與各式各樣的女人廝混,他還在驗證——

“能否愛上一個人?”我想我是說中了,他不可思議地對上我。

“其實……”他還是道出,“我不是閹人,只是一次意外壞了命根子,事後性格變了,我又是獨生子,這事成了父母無法擺脫的事,他們積憂成疾雙雙離開。”

“難道談戀愛對你來說很重要?”

“你知道嗎,他們走的時候還希望我不要一個人度過餘生,可我對任何異性卻沒興趣……”

我忽然知道爲什麼林先生很喜歡《沒有手的姑娘》,他大抵希望奇蹟能夠在自己身上發生,他不想對女性的無感成爲一個黑洞吸納他應有的光明。但我幫不了林先生,我只是一名賣時間的女孩。

“你爲什麼要賣自己的時間?”林先生這下正視我,他的臉龐沾滿風塵。

“缺錢……”我沒道出奶奶的事,我不想別人可憐我而義務捐款。我長大了,我有能力承受現實的殘酷。

林先生不是八卦的人,他沒追問,他從褲袋裏掏出一千元,“昨晚就當我買了你的時間。”

我沒接,“昨晚若不是你救我,我恐怕……要不這樣,我請你吃飯。”

那頓飯林先生一如既往的沉默,唯一不同的是他露出一點笑意,他說後方那面鏡子很美。

“哦……”對着他,我慢慢不拘謹,因爲不知何時起,我沒把他當成客人,他就像一名大哥哥很照料我。他建議我以後販賣時間需要謹慎,對燈紅酒綠的應酬一概拒絕,我同意,也換了新地方。新地方的人素質很高,這種“高“體現在他們沒要求我做苦力——有的人只要求我陪她看戲,說一個人看鬼片很恐怖;有的人要求我一個下午看守花園,怕小狗亂竄;有的人只要我幫忙到醫院掛號排隊,因爲嫌麻煩……

這種好持續了整整一個月,這個月每天都是零碎雜亂的事情,還有的人給我150元,勸我拒絕接下來一個小時上門諮詢的人。

這種悠閒像是刻意有人通過某些方式給我送錢,不久後我還是發現了,因爲一位客人在巷道里找他要錢。我主動上前,“爲什麼要這樣做?”

“因爲我喜歡你。”他很坦率,坦率得一絲不掛——零,一名二十歲的小夥子。穿着白色的衣裳,頭髮很好地修飾瘦削的臉龐。說真的,我對這小白臉沒多大興趣,一看就是紈絝子弟。但自露面後,零沒一絲遮掩,他竟效仿曾經的林先生:“你會談戀愛嗎?”

“我不會。”

不一樣的是,他很強勢,“那我教你啊,300元一個小時。”

我明確規定不能有身體上的接觸,他同意了,跟他吃飯,他有很多話說;跟他看戲,他懂得戲背後的歷史背景;跟他走在鬧市中心看見魚缸裏的金魚,他很有才情地問:“如果我下一輩子成了魚,玻璃外能否還有你。”

我轉移視線,“可以啊,那時候我就把你吃了!”

他仍目不轉睛地看我,“你真的捨得?”身上散發的樹葉溼潤香氣惹人臉頰發紅,再然後,我們的關係發展得很快,有一次隔壁有輛車快速駛過,他迅速搭上我的肩膀往他靠攏,我不抗拒。還有一次我倆走在深夜的街道,因爲擺手的幅度有點大,他的手指頭碰到我的尾指,我還羞澀了……

”是不是所有的戀愛一旦開始都會發展得如此之快?”

我問林先生,我說過我已把他當成大哥哥,他一臉困惑,“是吧”。

當時的他看上去比之前更加瘦削,他還在和一些風塵女子廝混,本來清秀的模樣覆上一層本不存在的蠟黃。

我沒想到這份蠟黃後來也覆至我臉上——

奶奶還是走了,她走的那天只說了一句:“希望我能好好生活”,我只顧點頭,因爲她走得並不安詳,痛苦的咳湊聲持續了一個小時,之後的時間一如被燒開的蠟燭,扭曲般隨意凝固,而頃刻裏我永遠失去了她……

那天我刻意約零出來,我丟了魂魄般問:“你能不能把我整個人都買了?”

他搞不懂情況,有點懵。

我吼他,“敢不敢啊!”

他好像沒預料到劇情會這樣發展,我踮起腳吻他,淚液是條筆直的柳絮於彼此臉頰垂掛……

“求求你,求求你把我整個人都買了……我真不想一個人生活。”

他有點錯愕,這樣的他似乎失去信手拈來的自信,一頓一詞,“多少錢?”

我抱上他,狠狠地,像抱着這世界的唯一:“免費……”

於是在我十八歲生日那天,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了零,是我主動的。一個女孩把自己最重要的東西交出去才能成爲成熟的女人。我把這荒謬的話當成道理,或許他的生活經歷沒我多,過後他竟然像小孩般抱着我落下一滴淚……

這事我也和林先生聊,“男人對於性愛難道不是渴望嗎?爲什麼那次後,我總感覺他躲我?”

聊這事時是在林先生家,他爲我沏茶,“等等,我加點水。”然後走到廚房折騰起來,他對茶藝很講究,講究到沏茶需要“洗水”。我左顧右盼一回,發現林先生把對上一次我請他吃飯時那面鏡買了下來。

“看來你很喜歡這面鏡子喔!”

“嗯……”話後他停了停手頭上的工作,這一停,停了很久——

這鏡子之所以美,是因爲曾經它照過我的背影,我的背影於他眼裏慢慢惹得心泛波瀾。其實再往下延伸,他之所以和酒吧的風塵女子廝混,不是驗證自己能否喜歡一個人,而是嘗試忘記一個人,忘記一個那回只有十七歲的女孩,因爲自卑覺得不配。

他對於這段忘記還找來一個二十歲的男孩,他和那男孩說:“你能不能和她談戀愛?”

男孩問:“爲什麼?”

林先生沒說那種“只要你和她戀愛了,我就能死心……”他只說,“你就按我所說,把時間賣給我,因爲我的時間和她的時間不同步……”

林先生很傻,傻得買別人的時間欺騙別人的感情,以爲欺騙了別人的感情自己就能夠死心,他教男孩如何談戀愛,說情話。再往前一點——

剛開始他對這女孩確實沒感覺,包括和她吃飯、看戲、逛街、講故事,可從她第一次用大人的口吻說:“緣盡了”,一切居然有了燃燒。

他好像第一次談戀愛被拋棄時,對方也是說這三字。

就是當你選擇離開,我忽然知道什麼是愛……

“怎麼呢?”我問。

林先生轉過來:“沒事。”

真的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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